点击查看:2016年辽宁盖州市特岗教师招聘100人公告
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3、热爱教育事业;
4、遵守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5、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年龄30周岁(1986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及以下;
7、报名者应同时符合教师资格条件要求和招聘岗位要求;
8、曾因犯罪受过各类刑事处罚,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人员,在读的非应届高校毕业生(含在读的全日制研究生不能以已取得的本科或专科学历报考、在读全日制本科生不能以已取得的专科学历报考)和已经纳入辽宁省“特岗计划”的教师均不可报考。
(二)具体岗位条件
1、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热爱教育工作;
2、有一定的教育理论知识、教学能力;
3、具有履行教师工作职责的身体条件;
4、报名者应同时符合招聘岗位需求信息表中招聘岗位的具体要求;
5、考生须为营口市户籍(含县、市、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