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名条件
凡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恪守职业道德,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均可申请参加投资建设项目管理师职业水平考试:
(一)取得工程技术、工程经济或工程管理类专业大专学历,从事投资建设项目专业管理工作满10年;
(二)取得工程技术、工程经济或工程管理类专业大学本科学历,从事投资建设项目专业管理工作满8年;
(三)取得工程技术、工程经济或工程管理类硕士学位,从事投资建设项目专业管理工作满5年;
(四)取得工程技术、工程经济或工程管理类博士学位,从事投资建设项目专业管理工作满3年;
(五)取得非工程技术、工程经济或工程管理类专业学历或学位,其从事投资建设项目专业管理工作年限相应增加2年。
上述报名条件中有关学历或学位的要求是指经国家教育行政部门承认的正规学历或学位;从事相关专业工作年限要求是指取得规定学历前、后从事该相关工作时间的总和,其计算截止日期为2016年12月31日。全日制学历报考人员,未毕业期间经历不计入相关专业工作年限。
按照原人事部《关于做好香港、澳门居民参加内地统一举行的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9号)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务院台湾事务办公室《关于继续向台湾居民开放部分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47号)有关要求,符合报名条件的香港、澳门和台湾居民参加投资建设项目管理师职业水平考试,在报名时须提交国家教育行政部门承认的相应专业学历或学位证书、从事投资建设项目专业管理工作年限证明和本人身份证明等材料,台湾居民还须提交《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