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湖北襄阳谷城县八年级期末分数成绩:2021年湖北襄阳谷城县城区小学招生工作方案

副标题:2021年湖北襄阳谷城县城区小学招生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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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0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襄阳市教育局关于加强全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管理的通知》、《襄阳市义务教育统一平台招生实施意见》(襄教发[2020]9号)及《谷城县义务教育学校统一平台招生实施意见》(谷政办函[2020]26号),切实做好2021年谷城县城区小学招生工作,促进城区教育事业健康、持续、协调、均衡发展,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现就今年秋季城区小学招生工作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招生学校


  谷城县城区小学指县实验小学、县粉阳路小学、县第二实验小学(即白果树小学)、城关镇城内小学、城关镇北辰小学、城关镇城南小学、城关镇中华路小学、县欣桥学校、谷城阳光学校小学部共9所小学。

招生对象


  在招生学校服务范围内,年满6周岁(即2015年8月31日前出生)符合就学条件的儿童均必须申请就读小学。年满6周岁因身体原因需要延缓入学的,由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提出申请,持县级以上医疗机构的证明,经县教育局或者所在乡镇人民政府批准,方可延缓入学。

招生计划


  根据政策延续性和常住人口变化、就学需求、办学条件规模变化和就近入学的原则,县实验小学计划招生6个教学班330人、县粉阳路小学计划招生6个教学班330人、县第二实验小学计划招生6个教学班330人,城关镇城内小学计划招生6个教学班330人、城关镇北辰小学计划招生6个教学班330人、城关镇城南小学计划招生5个教学班260人、城关镇中华路小学计划招生5个教学班260人、县欣桥学校计划招生1个教学班45人。谷城阳光学校(民办)小学部招生计划另作专项安排。

招生范围划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和《湖北省义务教育条例》等有关教育法律法规,今年城区仍然实行划片招生、全市统一平台录取、通知入学的办法,以确保城区适龄儿童按规定全部进入小学就读。

  (一)基本原则

  1.依法受教育原则。依法保障适龄儿童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确保城区所有适龄儿童全部入学。

  2.划片招生就近入学原则。根据在城区适龄儿童住址分布情况和各学校办学规模、办学能力,合理划片,方便就学。

  烈士子女、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伤残警察子女等各类优抚对象按优待政策优先协调安排办理入学手续。城区内外出务工返乡人员子女和拟就读民办学校未被录取的儿童申请返回谷城县城区小学就学,凭户口簿、家庭住址及有关证件就近调剂安排入学;不符合调剂录取条件的学生,回户籍所在地申请入学。

  注:关于就近入学的解释如下:就近入学并不是指就读离自己住址直线距离最近的学校。城区人口分布和学校布局具有不均匀性、街区形状具有不规则性,就近入学并不意味着按直线距离最近入学。

  目前普遍采用以主要街道(马路)为界相对就近划片入学,而不是以学校为中心画圆划片入学。

  3.统一平台招生,便民高效原则。全面推行襄阳市义务

  教育学校招生平台招生,适龄儿童或监护人通过“i襄阳”襄阳市义务教育招生平台网上申报就学信息,再由平台通过大数据比对自动确定就读学校。实现方便广大群众,简便招生工作流程,提供优质、便捷、高效的服务的目标。

  4.阳光分班原则。今年继续对城区小学新生入学采取电脑随机分班,男女生搭配均衡、教学班人数(班平人数55人以下)均衡、学科教师搭配均衡;分班结果要在校内公示。

  (二)划片办法和各小学招生范围

  1.划片方法

  今年划分采用城市划片惯例,原则上以道路、街道中线为界。

  2.城区各小学招生范围

  因今年秋季县第二实验小学开始招生,中华路小学新学楼整体交付使用等因素,在划片中对城内小学原来招生片区部分调整为县第二实验小学招生范围,将城南小学原来招生片区部分调整为县实验小学招生片区,将县粉阳路小学原来招生范围部分调整为中华路小学招生范围。个小学招生范围为:

  (1)县第二实验小学:招收北辰大道北段与城内北街交汇点至城内十字街以东-城内十字街至东二街与北辰大道东段交汇点以北-东二街与北辰大道东段交汇点至南河三桥以东(含粉水社区、后湖社区、江家洲村、曾家营社区)区域谷城县教内符合入学条件的居民子女。

  (2)城关镇城内小学:招收北辰大道北段与城内北街交汇点至城内十字街以西-东二街至与北辰大道东段交汇点以南-东二街与北辰大道东段交汇点至南河三桥头以西-南河三桥头至城内南街与沿河路交汇点以北-城内南街至县府街以东-县府街至粉水路以北-至群兴超市-筑阳路以东-筑阳路与北辰大道北段交汇点至北辰大道北段与城内北街交汇点以南区域内符合入学条件的居民子女。

  (3)县实验小学:招收体育场至城内南街以西(含其中的拆迁户子女)-县府街(从农机公司到城垣路路口)临街及以南-粉水路至腾飞路以西-腾飞路以南至步行街(双雄路)以东-双雄路与康乐路交汇点向西与银城大道交汇点以南-康乐路向西至规划局向南至南河边以东地区符合入学条件的居民子女。

  (4)县粉阳路小学:招收步行街临街-腾飞路以北-粉水路以西--银谷路以南-康乐路至康乐西路以北-谷丰路中华街以东区域内符合入学条件的居民子女。

  (5)城关镇北辰小学:招收北辰大道北段以北-北辰大道北段与筑阳路交汇点以西-银谷路穿过银城大道至盛世豪庭德恒幼儿园以北区域内符合入学条件的居民子女。

  (6)城关镇城南小学:招收康乐西路西(铁路边)至银城大道交汇点以南-银城大道(规划局)向南至南河河堤以西地区符合入学条件的居民子女。

  (7)城关镇中华路小学:招收中华街-谷丰路以西-康乐西路向西至铁路边以北-过山口以东区域及皮家洼社区居民符合入学条件的居民子女。

  (8)县欣桥学校:招收谷城桥梁厂(801厂)职工子女和青山村居民子女;按照政策规定需要安排就学的学生。

招生程序


  1.登录平台申请与信息审核。先由学生及其家长在规定时间内登录“襄阳市义务教育招生平台”,如实填写申请信息,平台根据申请信息进行大数据比对审核;大数据不能比对的学生信息需学生家长(监护人)需要再次上传相关资料,由招生工作人员在线核实,直至进行线下面审。平台及时向家长推送相关提示信息。

  2.平台录取。平台录取规则是按批次依次进行,根据国家、省、市、县有关义务教育入学规定,平台系统根据申请人(学生家长或其他监护人)提供的身份证、户口簿、房产等相关信息,运用大数据比对技术,按照批次先后顺序,依次自动录取,额满为止。平台即时将录取进程和结果通过手机向申请人推送。各类优抚对象按优待政策就近优先协调安排录取手续。

  注:《襄阳市进城务工人员平等接受义务教育工作实施细则》第一章第二条规定:细则所称的进城务工人员子女,是指随进城务工的父母或法定监护人离开户籍所在地县级(市、区)行政辖区到其它县级行政辖区居住,且符合计划生育政策,年龄在6至16周岁的适龄儿童、少年。谷城县非城区到县城区务工人员不属规定的县城进城务工人员。

  3.注册分班。襄阳市义务教育招生平台招生数据作为今后学生注册学籍依据,被平台录取的学生,学校组织电脑排位阳光分班。

  4.入校入班。平台确认被录取的学生,凭入学通知进行正式报名,一年级新生入学报名时需提交预防接种证等必须证件。

招生工作日程安排


  (一)6月10日至7月10日对城区小学招生生源户口、家庭详细住址等信息进行调查核实;制定招生工作方案,报县政府审批并向市教育局报备;制定招生工作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二)7月11日-7月31日组织宣传、培训平台申请方法等;

  (三)8月1日-8月7日学生及监护人在襄阳市统一招生平台上进行申报;

  (四)8月8日-8月20日进行大数据比对及线下数据核查、面审;

  (五)8月21日-8月25日录取学校通过平台确认生源信息,核实招录学生名单;

  (六)8月27日-8月30日分批次由招生平台向学生家长推送录取结果;学校进行阳光分班;

  (七)8月31日-9月1日组织新生入学报到。

有关要求


  1.加强宣传培训。通过有关会议和各种媒体,向社会和学生家长大力宣传城区2021年秋季城区统一平台招生工作的有关政策,进行网上报名方法培训,积极争取学生家长和社会各界对城区小学招生工作政策的理解与支持,引导广大学生家长正确认识、积极支持、服从招生安排,维护招生秩序。

  2.严格执行统一平台招生纪律。各学校必须严格执行招生政策,襄阳市义务教育招生平台招生数据作为今后学生注册学籍、征订教科书、拨付公用经费、落实资助政策依据,任何学校和个人不得在平台外擅自招收新生。为严肃招生纪律,规范招生秩序,县教育局纪检监察室和有关股室组成专项监督组,聘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学生家长等对全县义务教育平台招生进行监督;对违规招生行为,一经查实,按有关规定对责任人予以严肃追责;因不作为、乱作为或违反招生规定而引发群体性事件,造成不良影响或严重后果的,依法依规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

  3.严格控制招生规模和跨片区择校就读。各招生学校要积极引导人民群众就近入学不择校,严格控制招生规模,坚决杜绝起始年级大班额现象;广大学生家长要正确认识学生成才与学校和家庭教育的关系,主动服从招生安排,在招生平台上实事求是填报学生入学信息,不上传虚假证件、证明以免影响孩子就学;各界社会群众要自觉支持城区学校招生工作,不到招生学校干扰招生秩序,确保良好招生秩序和社会稳定。

  4.切实加强城区小学招生工作的领导。城区小学招生工作在谷城县义务教育学校统一平台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由县教育局、城关镇人民政府具体组织实施,县教育局成立城区小学招生工作办公室,招生办公室工作人员由县教育局基础教育股和城关镇中心学校及招生学校相关负责同志组成,办公室具体负责生源前期调查摸底,研判核实学校招生条件,拟订城区小学招生方案及招生政策宣传、培训,做好统一招生录取及有关协调工作。

  谷城县城区小学招生咨询电话:

  谷城县教育局基教股:0710-7338403

  谷城县实验小学:0710-7233713

  谷城县第二实验小学:0710-7234162

  谷城县粉阳路小学:0710-7338998

  谷城县新桥学校:18972248988

  谷城县城关镇城内小学:0710-7259586

  谷城县城关镇城南小学:13871795077

  谷城县城关镇中华路小学:13972230795

  谷城县城关镇北辰小学:0710-74011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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