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广西崇左市第二批中小学生研学实践教育基地推荐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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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 导语】关于组织开展广西崇左市第二批中小学生研学实践教育基地推荐工作的通知已发布。为进一步做好我市中小学生研学实践教育基(营)地推荐工作,根据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开展广西第四批中小学生研学实践教育基(营)地推荐工作的通知》(桂教基教〔2022〕11号)要求,现就做好我市第二批中小学生研学实践教育基(营)地推荐工作通知如下。©文档大全网为您整理了以下内容,供您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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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基(营)地推荐条件

  具体要求以桂教基教〔2022〕11号文件为准。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红色文化保护单位。

  二、推荐流程

  (一)推荐数量。中小学生研学实践教育基地每个县(市、区)推荐4个以上(含4个)。中小学研学实践教育营地扶绥县、大新县、龙州县各推荐1个。

  (二)单位申报。各单位根据申报条件积极申报,填写基(营)地申报表(一式三份,详见桂教基教〔2022〕11号附件2、3),同时须提供相关佐证材料:

  1.研学实践教育课程、相关活动场景图片、已获荣誉等文本资料。

  2.申报营地的还须提供营地辐射式研学旅行线路设计方案、5分钟的营地微视频介绍资料。申报基(营)地名称要规范,应与本地、本单位名称或本行业有关。申报书和相关佐证材料纸质

  版和电子版一同上报市教育局。

  (二)属地初审。由属地县(市、区)教育局会同相关部门对照基地、营地申报条件,对申报项目进行初审,做好现场核实并作记录,形成实地核查意见,签署初步审核和推荐意见,连同

  申报材料盖章后一并报送市教育局。此次遴选采取行业主管部门推荐和教育部门推荐合二为一的方式,统一由教育部门推荐,不接收越级申报和县级教育局推荐的材料。

  (三)评议认定。市教育局组织专家对基(营)地申报材料进行审核评议,最后进行综合评定。

  三、工作要求

  (一)各县(市、区)教育局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统筹规划本地中小学生研学实践教育工作,认真按照推荐条件,充分考虑基(营)地的教育功能、工作基础、学生需求、区域分布、交通条件等情况,认真遴选并推荐本地中小学生研学实践教育基(营)地,切实构建符合本地实际、体现区域特色的研学实践教育网络。

  (二)请各县(市、区)教育局于2022年4月20日前将基(营)地申报表、推荐汇总表及相关佐证材料盖章后报我局基础教育科,同时发送材料电子版至邮箱:czsjjk@126.com。联系人及电话:梁崇军,0771-7870633;地址:崇左市江州区金鸡路17号,邮编:532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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