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合肥包河区2017医师考试现场审核时间安排:
辖区各医疗卫生计生单位:
为做好今年我区医师资格考试工作,根据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合肥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2017年医师资格考试报名有关事项的通知》,现将我区今年考试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网上报名
考试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部分。2017 年医师资格考试实行网上报名(登录国家医学考试中心网站“网上报名”,网址:www.nmec.org.cn),具体时间为 2017 年 2月 4 日 0 时—2月 22 日 24 时,考生自行上网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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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报名条件
(一)符合《医师
资格考试报名资格规定(2014版)》条件的,可以报名考试。考生可登录国家
医学考试中心网站查询有关规定及考试相关信息(网址:www.nmec.org.cn)。
(二)今年我省将开展乡村全科执业助理医师考试试点,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考生可以报考:
1.已在乡镇卫生院或村卫生室工作满1年且考核合格;
2.符合《医师
资格考试报名资格规定(2014版)》中报考临床类别或中医类别医师资格的学历要求。
三、报名材料
完成网上报名的考生,现场审核时须提交以下材料:
1.《医师
资格考试报名暨授予医师资格申请表》一式两份(报名点网上审核确认后,带有报名序列号);
2.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师承和确有专长人员,,须提供省中医药管理局发的师承和确有专长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4.安徽省试用期考核合格证明。具有助理资格报考执业医师的,须提供助理资格证和助理执业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如有执业变更记录需累计执业时间的,应提供现执业注册登记部门出具的首次注册证明)。
5.试用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复印件(每人一份)。
6.其他材料。
复印件一律为A4纸,由所在医疗机构加盖公章。
四、现场确认安排
(一)包河区现场确认时间:2017年2月24至3月1日。
(二)现场审核
由单位安排专人报送报名材料,区卫计局医政管理与综合监督科(区政府南楼522室,联系电话:63357410)进行集体办理现场确认审核,具体安排见医师
资格考试审核时间安排表(附件1)。
(三)材料顺序排列:
报名材料按照以下顺序整理,并在右上角装订:医师
资格考试报名暨授予医师资格申请表、毕业证复印件、考核证明、身份证复印件、书、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复印件(助理医师报考执业医师的:医师
资格考试报名暨授予医师资格申请表、执业证复印件、资格证复印件、毕业证复印件、考核证明、身份证复印件、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复印件)。
毕业证原件放置报名材料前,用回形针或凤尾夹与固定。
五、考试时间
(一)实践技能考试时间:2017 年 6 月17日至 6 月 23日。具体时间以考生准考证的时间为准。
(二)
医学综合笔试时间:
全国统一考试时间,具体安排如下:
临床、中医类别执业助理医师
资格考试,乡村全科执业助理医师
资格考试:2017年8月26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6:30。
临床、中医类别执业医师
资格考试:2017年8月26日和27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6:30。
口腔、公共卫生类别执业助理医师全国实行计算机化考试:2017年8月26日上午9:00-11:00,下午14:00-16:00。
口腔、公共卫生类别执业医师全国实行计算机化考试:2017年8月26日和27日上午9:00-11:00,下午14:00-16:00。
院前急救岗位和儿科专业加试:2017年8月26日17:00-17:30。
六、考试收费形式及标准
(一) 收费形式
采用网上分阶段缴费方式进行。考生现场审核通过后,即可在网上缴纳实践技能考试费用,缴费时间段为3月1日至3月20日;实践技能考试成绩公布且合格者,再进行缴纳
医学综合笔试费,缴费时间段为7月1日至7月20日。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未交费,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资格。
(二)收费标准
根据省物价局、财政厅皖价费函〔2017〕19号及国医发〔2016〕87号和国中医药认证〔2017〕9号文件,我省医师
资格考试收费收取如下:1.实践技能考试费:临床、公共卫生、中医类别为219元/人;口腔类别269元/人。2.
医学综合笔试费:临床、中医类别实行纸笔考试,执业医师类别综合笔试费216元/人,执业助理医师类别综合笔试费108元/人;口腔、公共卫生类别实行计算机化考试,执业医师类别综合笔试费236元/人,执业助理医师类别综合笔试费118元/人。3.乡镇全科执业助理医师考试费按照临床类别执业助理
资格考试费用的标准收取。
七、注意事项
(一)请考生网上报名时仔细核对个人的报考信息,一经确认不得修改。如因个人信息填报错误引起的各种不良后果,由考生自行负责。
(二)现场确认主要是对已经网上报名的考生进行资料审核。请广大考生注意安排好报名时间,尽早网上报名。
(三)加强报名材料真实性审核,对提交虚假材料报考的,将按照《医师
资格考试违纪违规处理规定》给予禁考3年处理。考生持假毕业证报考的,不论是否具有真实学籍,一律按使用虚假材料报名处理。对提供虚假试用期合格证明的,将对出具的医疗卫生机构一并予以处理。
(四)考生自行网上打印准考证。实践技能考试考生准考证打印起止时间为6月1日至6月16日,
医学综合笔试考生准考证打印起止时间为8月10日至8月25日。
(五)请各单位认真对照文件审核考生网报和现场确认材料,网报时非助理升执业的考生在岗情况一律填写为试用期,照片应为标准版电子证件照;单位负责人或医务科负责人审核后按照日程安排到包河区政府南楼522室区卫计局医政科办理现场确认,集中提交考生报名所需材料,考生个人前来进行现场确认一律不予受理。
(六)凡需提供的复印件一律为A4纸复印,由所在医疗机构加盖公章,单位负责人签字;身份证明原件应真实有效;身份证原件经审查后退回。
(七)2017年医师
资格考试现场确认工作时间紧、任务重,请各单位一定要严格按照通知要求组织报名,社区卫生服务站、村卫生室交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医务科负责人统一报送,区疾控、区保健站、各医院医务科负责人负责报送,门诊部、诊所、医务室、卫生所负责人要亲自报送。各单位要对照《医师
资格考试报名资格规定(2014版)》、《医师
资格考试违纪违规处理规定》等相关规定,对考生做好宣传,严格报名资格审查。
(八)各单位开具的试用期合格证明内容必须真实,村卫生室不能作为试用机构;学历专业、报考类别要相一致,报考的执业类别与助理医师类别要相一致。
(九)各单位新报名考生需在现场确认时一并提交考生备案材料,备案材料为:考生毕业证书复印件、专业技术聘书原件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聘期应与试用期相符,所有材料单位负责人盖章并签字证明考生聘用时间。
现场审核时间安排.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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