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将领取上海市2022年度全国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合格证书(以下简称“证书”)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电子证书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推行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电子证书的通知》(人社厅发〔2021〕97号)文件规定,自2021年12月17日起,执业药师职业资格电子证书可在中国人事考试网(www.cpta.com.cn)进行下载和查询验证,与纸质证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推行电子证书后,纸质证书仍按原方式制发。已制发的纸质证书遗失、损毁,或者逾期不领取的,不再办理补发。
二、纸质证书
即日起考生本人可通过手机扫描以下“证书预约快递申请”二维码,在线填写考生姓名和报名证件号后八位,并按系统提示完成快递下单申请,务必提供准确的收件信息。
1.快递费用(到付)由考生承担,费用标准以顺丰速运公布信息为准。
2.关注顺丰速运微信公众号,一般可在下单申请后72小时左右通过预留手机号码注册查询物流信息及下载电子发票;周末及节假日仅受理快递下单,不寄送,时间相应延长。
3.发现物流信息异常及时联系,顺丰速运证书投递咨询电话:18816904521。
4.考生本人持有效身份证件或社会保障卡原件收取快递(袋内仅有证书,《资格考试合格人员登记表》不再配发)。
监督电话:12333
原文标题:关于领取上海市2022年度全国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合格证书的通知
文章来源:http://www.rsj.sh.gov.cn/xxzsp/ksy/lztz/202303/t20230302_1311521.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