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职称考试# 导语】世上的事,只要肯用心去学,没有一件是太晚的。你只要记住你的今天比昨天进步了一点,那么你离你的梦想也就更近了一步。®文档大全网整理“2019年中级会计职称考试《经济法》习题(2)”供考生参考。更多会计职称考试模拟试题请访问®文档大全网会计职称考试频道。
【单选题】下列关于保证期间的表述,正确的是()。
A.如果当事人没有约定保证期间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12个月
B.一般保证中,债权人未在此期间向保证人提出承担保证责任,免除保证责任
C.保证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间早于或者等于主债务履行期限的,视为约定不明,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2年
D.主债务履行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的,宽限期满开始计算保证期间
【答案】D【解析】如果当事人没有约定保证期间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6个月,选项A错误;一般保证中,债权人未在保证期间向债务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免除保证责任,选项B错误;保证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间早于或者等于主债务履行期限的,视为没有约定,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6个月,选项C错误。
【单选题】同一债权既有保证又有债务人提供的物的担保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担保物权的情形,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情形下,债权人的请求正确的是()。
A.最先要求债务人承担物的担保责任
B.最先要求保证人承担物的担保以外的保证责任
C.最先要求保证人承担全部保证责任
D.最先要求保证人承担由保证人与债权人协商确定的保证责任
【答案】A【解析】根据规定,被担保的债权既有物的担保又有人的担保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担保物权的情形,债权人应当按照约定实现债权;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债务人自己提供物的担保的,债权人应当先就该物的担保实现债权;第三人提供物的担保的,债权人可以就物的担保实现债权,也可以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提供担保的第三人承担担保责任后,有权向债务人追偿。
【单选题】甲向乙借款20万元,以其价值10万元的房屋、5万元的汽车作为抵押担保,以1万元的音响设备作质押担保,同时还由丙为其提供保证担保。其间汽车遇车祸损毁,获保险赔偿金3万元。如果上述担保均有效,丙应承担保证责任的借款本金范围是()。
A.7万元
B.6万元
C.5万元
D.4万元
【答案】B【解析】根据规定,被担保的债权既有物的担保又有人的担保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担保物权的情形,债权人应当按照约定实现债权;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债务人自己提供物的担保的,债权人应当先就该物的担保实现债权。题目中先就债务人财产受偿,其中汽车保险作为抵押的代位物,可以清偿14万元,剩余6万元由保证人承担责任。
【单选题】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买卖合同。合同约定甲公司先交货。交货前夕,甲公司派人调查乙公司的偿债能力,有确切证据证明乙公司负债累累,根本不能按时支付货款。甲公司遂暂时不向乙公司交货。甲公司的行为是()。
A.违约行为
B.行使同时履行抗辩权
C.行使先诉抗辩权
D.行使不安抗辩权
【答案】D【解析】当事人双方互负债务,有先后履行顺序的,先履行的一方有确切证据证明另一方丧失履行债务能力时,在对方没有履行或者没有提供担保之前,可以行使不安抗辩权,中止合同履行。
【单选题】关于行使不安抗辩权时的中止履行,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A.一般以合同对方当事人有丧失或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或履行债务发生困难为前提
B.应先履行债务的一方当事人方可行使
C.须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有丧失或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情形的出现
D.中止履行,合同终止
【答案】D【解析】当事人双方互负债务,有先后履行顺序的,先履行的一方有确切证据证明另一方丧失履行债务能力时,在对方没有履行或者没有提供担保之前,可以行使不安抗辩权,中止合同履行。
【单选题】甲企业与乙加工厂签订了加工承揽合同,乙企业为甲企业加工一批生产用配件,合同履行过程中,乙加工厂将该配件的辅助工作交给丙企业完成,根据《合同法》的规定,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A.该辅助工作由丙企业向甲企业负责
B.丙企业完成的工作成果由乙加工厂向甲企业负责
C.乙工厂不得将辅助工作交给第三人完成
D.乙加工厂对辅助工作的质量不负责任
【答案】B【解析】根据规定,承揽人将其承揽的辅助工作交给第三人完成的,应当就该第三人完成的工作成果向定作人负责。
【单选题】甲企业和乙企业签订加工承揽合同,承揽人乙企业为按时交货,经甲企业同意,将所加工产品的主要部分交给丙企业完成。如果丙企业负责加工的部分出现质量不合格,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应由乙企业与丙企业承担连带责任
B.甲企业自行承担责任
C.应由丙企业对甲企业承担责任
D.应由乙企业对甲企业承担责任
【答案】D【解析】承揽人将其承揽的主要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的,应当就该第三人完成的工作成果向定作人负责。
【单选题】承揽人擅自将承揽的主要工作任务交由第三人完成,定作人的权利是()。
A.可以解除合同
B.在第三人存在不能完成合同任务的前提下,可以解除合同
C.不能解除合同,只能不接受第三人完成的工作成果,并要求承揽人自己完成工作任务
D.在承揽人不能按约定完成合同的前提下,可以解除合同
【答案】A【解析】承揽人将其承揽的主要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的,应当就该第三人完成的工作成果向定作人负责;未经定作人同意的,定作人也可以解除合同。
【单选题】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一份服装加工合同,如果甲公司未按合同约定日期支付报酬,乙公司对已加工完毕的服装,享有()。
A.抵押权
B.质押权
C.撤销权
D.留置权
【答案】D【解析】根据规定,定作人未向承揽人支付报酬或者材料费等价款的,承揽人对完成的工作成果享有留置权,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单选题】甲向乙发出要约,乙于5月10日收到要约,于6月15日发出,当时已超过了期限,该于6月20日到达甲处。甲随即通知乙该有效,通知于6月26日到达乙处,则合同成立时间是()。
A.6月20日
B.6月15日
C.6月26日
D.5月10日
【答案】A【解析】通知到达要约人时生效,生效时合同成立。受要约人超过期限发出的,除要约人及时通知受要约人该有效的以外,为新要约。
【多选题】甲公司于1月5日向乙公司以信件方式发出要约,向乙公司订购一批原材料,要求乙公司在10天内作出答复,该要约于1月6日到达乙公司。下列各项中,乙公司的做法属于行为的有()。
A.乙公司对要约提出非实质性变更,甲公司没有异议
B.乙公司于1月8日向甲公司发出
C.乙公司要求甲公司适当提高报价
D.乙公司于1月12日向甲公司回信接受要约,由于投递错误致使该信件于1月17日到达甲公司,甲公司未提出异议
【答案】ABD
【多选题】是受要约人同意要约的意思表示,应当具备的条件有()。
A.必须由受要约人作出
B.必须向要约人作出
C.的内容可以与要约的内容不一致
D.必须在有效期限内作出
【答案】ABD【解析】应当具备以下条件:(1)必须由受要约人作出;(2)必须向要约人作出;(3)的内容必须与要约的内容一致;(4)必须在有效期限内作出。
【单选题】下列属于我国《担保法》规定的担保方式的是()。
A.买卖
B.留置
C.借贷
D.出典
【答案】B【解析】我国《担保法》规定的担保方式有保证、抵押、质押、留置、定金。
【多选题】李某为债务人甲向债权人乙提供担保时,要求债务人甲提供反担保。反担保人可以有()。
A.债务人甲
B.甲的朋友丙
C.甲的父亲丁
D.甲的弟弟戊
【答案】ABCD【解析】反担保方式可以是债务人提供的抵押或者质押,也可以是其他人提供的保证、抵押或者质押。
【单选题】甲欠乙1万元,丙作为保证人为甲提供保证。后丁作为反担保人为丙提供了保证。后甲不能还债,丙又没有承担保证责任,下列关于乙是否可以要求丁承担还款责任的表述正确的是()。
A.可以,因为丁担保的是甲与乙的主债权
B.可以,因为丁担保的不是甲与乙的主债权
C.不能,因为丁担保的是甲与乙的主债权
D.不能,因为丁担保的不是甲与乙的主债权
【答案】D【解析】第三人为债务人向债权人提供担保时,可以要求债务人提供反担保。丁担保的不是甲与乙的主债权,而是丙对甲的追索债权。
【单选题】关于担保法律制度,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A.债务人亲自向原担保人提供反担保的,可以采用保证、抵押、质押作为反担保方式
B.保证属于人的担保,定金属于物的担保
C.以不可转让的财产定担保的,担保合同可撤销
D.从事经营活动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为保证人的,如无其他导致保证合同无效的情况,其所签订的保证合同应当认定为有效
【答案】D【解析】债务人亲自向原担保人提供反担保的,保证不得作为反担保方式;选项A错误。保证属于人的担保,定金属于金钱担保,抵押、质押、留置为物的担保;选项B错误。以不可转让的财产定担保的,担保合同无效,选项C错误。
【多选题】下列担保合同无效的有()。
A.以公益为目的的事业单位违反规定提供担保
B.主合同无效
C.以法律、法规禁止流通的财产或者不可转让的财产设定担保
D.国家机关违反规定提供担保的
【答案】ABCD【解析】以上担保合同均无效。
【单选题】根据《担保法》的规定,下列关于担保合同性质的表述中,不正确的是()。
A.主债权合同有效;担保合同有效
B.主债权合同无效;担保合同有效
C.主债权合同无效;担保合同无效
D.担保合同是主债权债务合同的从合同
【答案】B【解析】担保合同是主债权债务合同的从合同,主债权合同有效,担保合同有效;主债权合同无效,担保合同无效,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单选题】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超越权限订立担保合同,关于该代表行为的效力表述正确的是()。
A.无效
B.有效
C.即使相对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超越权限的以外,该代表行为也无效
D.除相对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超越权限的以外,该代表行为有效
【答案】D【解析】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超越权限订立的担保合同,除相对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超越权限的以外,该代表行为有效。
【单选题】主合同有效而担保合同无效,债权人、担保人有过错的,担保人承担民事责任的部分,不应超过债务人不能清偿部分的()。
A.1/2
B.1/3
C.1/4
D.1/5
【答案】A【解析】根据《担保法解释》规定,(1)主合同有效而担保合同无效,债权人无过错的,担保人与债务人对主合同债权人的经济损失,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债权人、担保人有过错的,担保人承担民事责任的部分,不应超过债务人不能清偿部分的1/2。(2)主合同无效而导致担保合同无效,担保人无过错的,担保人不承担民事责任;担保人有过错的,担保人承担民事责任的部分,不应超过债务人不能清偿部分的1/3。
【多选题】担保合同被确认无效后,当事人有过错的,应当根据其过错各自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这些当事人包括()。
A.债权人
B.债务人
C.担保人
D.合同指向的获利第三人
【答案】ABC【解析】担保合同被确认无效后,债务人、担保人、债权人有过错的,应当根据其过错各自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多选题】根据《物权法》和《担保法》的规定,下列财产不得抵押的有()。
A.建设用地使用权
B.土地所有权
C.学校的教室
D.依法被查封的房屋
【答案】BCD【解析】根据规定,下列财产不得抵押:(1)土地所有权;(2)耕地、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等集体所有的土地使用权,但法律规定可以抵押的除外;(3)学校、幼儿园、医院等以公益为目的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的教育设施、医疗卫生设施和其他社会公益设施;(4)所有权、使用权不明或者有争议的财产;(5)依法被查封、扣押、监管的财产;(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抵押的其他财产。如:以法定程序确认为违法、违章的建筑物抵押的,
【单选题】依照我国《担保法》的规定,下列财产可以抵押的是()。
A.自留山
B.宅基地使用权
C.某大学的办公楼
D.某中学的小汽车
【答案】D【解析】耕地、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等集体所有的土地使用权,一般不得转让,因此选项AB错误;学校、幼儿园、医院等以公益为目的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的教育设施、医疗卫生设施和其他社会公益设施不得抵押,因此选项C错误。
【单选题】抵押期间抵押人转让已经办理登记的抵押物的,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应当通知抵押权人并告知受让人转让物已经抵押的情况
B.抵押期间,抵押人未经抵押权人同意,不得转让抵押财产
C.应当告知抵押权人,并且告知受让人转让物已经抵押的情况
D.即便抵押人未通知抵押权人或者未告知受让人的,转让行为依然有效
【答案】B【解析】根据规定,抵押期间,抵押人未经抵押权人同意,不得转让抵押财产,但受让人代为清偿债务消灭抵押权的除外。
【多选题】甲公司向乙银行借款,约定甲公司以自有的一栋正在出租办公楼作为抵押。如果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A.该办公楼的原租赁关系应当解除
B.未经乙银行同意,甲公司不得转让抵押财产
C.甲公司经乙银行同意转让抵押财产,应当将转让所得的价款向抵押权人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
D.在办公楼被征用的情况下,乙银行可以就补偿金优先受偿
【答案】BCD【解析】订立抵押合同前抵押财产已出租的,原租赁关系不受该抵押权的影响。
【单选题】同一财产向两个以上的债权人抵押的,下列关于拍卖、变卖抵押财产所得的价款清偿的说法中不符合《物权法》规定的是()。
A.抵押权未登记的先于已登记的受偿
B.抵押权已登记的,按照登记的先后顺序清偿
C.抵押权未登记的,按照债权比例清偿
D.抵押权已登记的,顺序相同的,按债权比例清偿
【答案】A【解析】同一财产向两个以上债权人抵押的,拍卖、变卖抵押财产所得的价款依照下列规定清偿:(1)抵押权已登记的,按照登记的先后顺序清偿;顺序相同的,按照债权比例清偿;(2)抵押权已登记的先于未登记的受偿;(3)抵押权未登记的,按照债权比例清偿。
2019年中级会计职称考试《经济法》习题(2).doc正在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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