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中级会计职称经济法变化_2019年中级会计职称《经济法》考试习题:仲裁程序

副标题:2019年中级会计职称《经济法》考试习题:仲裁程序

时间:2024-11-18 16:30:01 阅读: 最新文章 文档下载
说明:文章内容仅供预览,部分内容可能不全。下载后的文档,内容与下面显示的完全一致。下载之前请确认下面内容是否您想要的,是否完整无缺。

【#会计职称考试# 导语】所有的成功都来自于行动,只有付诸行动,才能一步步走向成功。®文档大全网整理“2019年中级会计职称《经济法》考试习题:仲裁程序”供考生参考。更多会计职称考试模拟试题请访问®文档大全网会计职称考试频道。

  《经济法》试题之仲裁程序

  【单选题】关于仲裁程序,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A.仲裁庭可以由三名仲裁员或者一名仲裁员组成。由三名仲裁员组成的,设首席仲裁员

  B.当事人在首次开庭后方发现某仲裁员是对方当事人的近亲属,已经不能申请回避

  C.仲裁员是否回避,由仲裁委员会集体决定

  D.仲裁裁决书自当事人签收后生效

  【答案】A【解析】选项B:当事人提出回避申请,应当说明理由,在首次开庭前提出。回避事由在首次开庭后知道的,可以在最后一次开庭终结前提出。选项C:仲裁员是否回避,由仲裁委员会主任决定;仲裁委员会主任担任仲裁员时,由仲裁委员会集体决定。选项D:仲裁裁决书自作出之日起生效。

2019年中级会计职称《经济法》考试习题:仲裁程序.doc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MTSp.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