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考调岗位和名额
本次公开考调名额为5名。具体职位详见《屏山县2023年公开考调公务员(参照管理人员)职位表》(以下简称《职位表》)。
二、考调范围和条件
(一)考调范围
全省各类机关(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中已进行公务员登记(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登记)且在编在职的公务员(参照管理人员)。
(二)考调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政治素质过硬,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2.具有良好的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3.近3年年度考核没有基本称职以下等次。
4.具有大学本科以上文化程度(具体要求见职位表)。
5.年龄在40周岁以下(具体要求见职位表)。
6.具有考调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和任职经历。
7.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8.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和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工作经历年限、任职经历年限等的计算时间均截至2023年8月,年龄计算时间截至报名首日(即2023年8月28日)。
符合转任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的公务员,可报考符合条件的公安部门相应职位。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考调:
1.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期满影响使用的。
5.按照国家、省、市有关规定,到乡镇机关、艰苦边远地区以及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者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6.尚在试用期内或者提拔担任领导职务未满1年的。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报名人员不得报考任职后构成公务员法第七十四条第一款所列情形的职位,也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人员担任领导成员的用人单位的职位。
三、考调程序
(一)报名
采用网络报名方式,不收取报名费用。报名时间为2023年8月28日9:00至9月3日18:00截止,逾期视为无效报名(以邮件显示送达时间为准)。报考者需提交《屏山县2023年度公开考调公务员(参照管理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报名登记表由所在单位党委(党组)审核同意并盖章)扫描件1份;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扫描件各1份;学信网学籍、学位在线验证报告1份;公务员(参照管理人员)登记表复印件(加盖公章)扫描件1份;职位要求的相关证书和有关证明材料扫描件1份;本人近期免冠电子证件照1张(以“姓名+身份证号.jpg”格式命名,50KB以下)等有关资料打包后以压缩文件形式发送至邮箱498178197@qq.com(邮件标题统一为“姓名+报考职位名称”)。
(二)资格初审和职位调整
每名报名人员限报1个考调职位。中共屏山县委组织部根据报考者报送的资料进行资格初审,并通知报考者是否通过资格初审,若报考者报名2个工作日后未接到通知,请及时电话咨询:0831-5720735。资格审查贯穿考调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报名人员有不符合职位要求的,将取消资格。
考调笔试开考比例为3:1,资格审查合格人数与考试名额之比未达到开考比例的职位,按比例调减或取消该职位考试名额。被取消考试计划的职位,报考人员可改报1个符合条件的其他职位。有关情况将及时在宜宾人事考试网公告。
(三)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重点测查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导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1.笔试。笔试由中共屏山县委组织部组织实施,主要测试应试者的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笔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予进入下一环节。
笔试时间、地点及其他注意事项见准考证,由中共屏山县委组织部向资格初审合格人员发放笔试准考证。
2.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形式,主要测试应试者综合分析、解决问题、语言表达等能力。按面试入围与考调名额人选3:1的比例,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面试入闱人选(如果符合进入面试条件的考生笔试成绩出现并列,一并进入面试)。未按规定时间到考场候考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因缺考出现实际参加面试人数低于规定面试入闱比例或考调岗位实际面试人数未形成竞争的情形,面试正常进行。面试满分100分,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60分的,不能进入下一程序。
3.综合成绩折算。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笔试成绩、考试综合成绩和体检入围人选在宜宾人事考试网公布。
(四)体检
面试结束后,根据折算后的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进入体检环节人选。体检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公告发布后至本次公开考调体检实施时,如国家出台体检新规定的,按照新规定执行。因体检不合格或考生放弃等出现的缺额,可根据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
(五)考察
体检合格的考生直接进入考察环节。考察工作由中共屏山县委组织部负责组织实施,由2名以上人员组成考察组,根据职位要求,对考察对象的资格条件、“三龄二历一身份”、编制性质等情况进行审查,对德、能、勤、绩、廉等情况及其政治业务素质与公开考调职位的适应程度以及是否有报考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进行全面考察。重点考察政治思想、工作实绩和群众公认程度。考察中发现有不适合从事报考岗位工作情形的,取消考调资格。因考生自动放弃或考察不合格等原因出现缺额的,可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递补一次。
(六)公示
根据考试、考察情况,确定拟转任人员,在宜宾人事考试网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有问题反映并查有实据,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被公示人员拟考调资格;对有问题反映,但一时难以查实的,待查实后决定是否进入下一环节。公示期间或公示后,因考生放弃或其他原因出现的缺额,不再递补。
(七)试用与办理转任手续
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试用的拟转任对象,进行为期1个月的顶岗试用,主要考察其职位适应能力,确保人岗相适。考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按程序办理转任手续;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退回原单位工作。
四、其他事项
(一)考试过程中如有职位调整、补充等事项,将会在宜宾人事考试网及时公告。因报考者不主动查阅相关信息,导致本人未能按要求参加报名、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等环节的,后果自负。
(二)报考人员须确保联系方式正确、畅通,因无法与报考人员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负责。
(三)本公告未尽事宜,由中共屏山县委组织部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831—57207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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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屏山县2023年公开考调公务员(参照管理人员)职位表
2.屏山县公开考调公务员(参照管理人员)报名登记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