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人高考民法考试内容_2016成人高考民法选择题强化练习题及答案(8)

副标题:2016成人高考民法选择题强化练习题及答案(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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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选题:

  1.甲遗失手表,乙捡到后放在自己家中,后来丙偷走该手表,并将其卖给了不知情的丁,丁将其出质与戊,对此,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A. 乙对该手表的占有属于无权占有 B.丙对该手表的占有属于他主占有

  C.丁对手表的占有属于自主占有 D.戊对手表的占有属于直接占有

  2.甲将自己的手表丢失,乙捡到后将手表以市场价500元卖与了不知情的丙,三年后甲发现了丙戴有自己的手表,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 甲有权向丙要求返还手表,但是需要支付500元

  B.甲无权要求丙返还手表,因为除斥期间届满

  C.甲有权要求丙返还手表,且无需支付500元

  D. 甲无权要求丙返还手表,因为丙善意取得了该手表

  3. 2001年4月1日,范某从曹某处借款2万元,双方没有约定还款期。2003年3月22日,曹某通知范某还款,并留给其10天准备时间。下列哪种说法是正确的?

  A. 若曹某于2003年4月1日或其之后起诉,法院应裁定不予受理

  B.若曹某于2005年4月1日或其之后起诉,法院应判决驳回其诉讼请求

  C.若曹某于2005年4月2日或其之后起诉,法院应裁定驳回其起诉

  D. 若曹某于2005年4月2日或其之后起诉,法院应判决驳回其诉讼请求

  4. 2002年5月16日,甲某乘飞机到国外出差,途中飞机坠毁,甲某生死不明。2004年6月,甲某的妻子乙某向法院申请宣告甲某死亡。在此之前,甲某欠丙某债务2万元,甲某有个人财产价值10万元。2004年10月20日,法院判决宣告甲某死亡,那么,下列表述错误的是哪一个?

  A.甲某的死亡日期为2004年10月20日

  B.2004年10月20日后,继承开始

  C.甲某的债务消灭,其继承人可以继承甲某的全部财产,而不需要偿还甲某的债务

  D.甲某的继承人可以继承甲某的8万元的个人财产

  5.下列关于加工取得所有权的表述正确的是:

  A.甲购得一块木头制成椅子一把,可因加工获得椅子的所有权

  B.甲将乙的一块玉石雕刻成一个精美而价值连城的玉佛,可因加工获得所有权

  C.甲将朋友赠送的树根做成极具观赏价值的根雕,可因加工而获得根雕的所有权

  D.甲将乙的桌子刷了一层油漆,则甲可以因加工获得桌子的所有权

  6.李某从自己承包的土地上出入不便,遂与张某书面约定在张某承包的土地上开辟一条道路供李某通行,李某支付给张某2万元,但没有进行登记。下列哪一选项是不正确的?

  A.该约定属于有关相邻关系的约定

  B.该约定属于地役权合同

  C.如果李某将其承包经营权转移给他人,受让人有权在张某承包的土地上通行,但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

  D.如果张某将其承包经营权转移给他人,则善意的受让人有权拒绝李某在自己的土地上通行

  7.甲公司向乙银行借款500万元,以其闲置的一处办公用房作担保。乙银行正好缺乏办公场所,于是与甲公司商定,由甲公司以此办公用房为乙银行设立担保物权。随后,甲公司向乙银行交付了办公用房。借款到期后,甲公司未能偿还,乙银行主张对办公用房行使优先受偿的权利。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乙银行有权这样做,因其对标的物享有抵押权

  B.乙银行有权这样做,因其对标的物享有质权

  C.乙银行有权这样做,因其对标的物享有同时履行抗辩权

  D.乙银行无权这样做,因其与甲公司之间的约定不能设定担保物权

  8.甲因个人购房向乙借款15万元,乙要求甲将自己使用了一年的桑塔纳轿车进行抵押,双方签订了抵押合同且办理了抵押登记,后甲开车与他人相撞,保险公司支付保险金5万元。因车受损,乙向甲提出了下述请求,其中哪些请求不能成立?

  A. 请求甲提供新的担保物 B.请求甲将保险金5万元提存

  C.请求甲提前还款 D.请求甲提供担保人

  9.甲公司因经营需要,分别欠乙银行借款三笔。第一笔数额为100万元,甲公司以其1 50万元的设备对于该笔借款设定抵押并办理登记;第二笔借款数额为50万元;最后一笔借款数额为90万,也以该机器设备抵押并登记。三笔借款现均已到期,2009年5月12日,甲公司持90万元向乙银行还款。下列说法正确 的是:

  A. 优先清偿第一笔借款90万元

  B.优先清偿第二笔借款50万元,剩余的40万元清偿第三笔

  C.优先清偿第三笔

  D. 优先清偿第二笔50万元,剩余的40万元清偿第一笔

  10.在设立抵押的过程中,对于土地使用权和土地之上的财产的表述正确的是:

  A. 对于建设用地使用权而言,当用建设用地使用权抵押的,及于已经存在的建筑物

  B.农村的房屋及宅基地使用权可以一起抵押

  C.地上农作物可以与土地承包经营权可以一起抵押

  D. 集体土地使用权一律不得抵押
参考答案:

  1.【答案】B

  【解析】占有分为无权占有,有权占有;自主占有,他主占有;直接占有,间接占有等。有权占有,是指具有法律上原因的占有,如所有权人对其物的占有;无权占有,是指无本权的占有,如盗贼对赃物的占有。A项拾得人对遗失物的占有没有本权,属于无权占有,A选项正确,不选。以所有的意思对标的物而为的占有,为自主占有;而不以所有的意思而为的占有,为他主占有。丙和丁对相机的占有都是自主占有,故B选项错误,C选项正确。以占有人是否直接占有其物为标准,可将占有分为直接占有与间接占有。所谓直接占有,是指对于物有事实上的支配力(管领力)的占有。所谓间接占有,是指自己不直接占有其物,而对直接占有人基于一定法律关系而享有返还请求权,因而间接对物有事实上管领力的占有。如质权人、承租人、受寄人为直接占有人,而出质人、出租人、寄托人为间接占有人,故D选项正确,不当选,本题应选B选项。

  2.【答案】C

  【解析】《物权法》第107条规定:“所有权人或者其他权利人有权追回遗失物。该遗失物通过转让被他人占有的,权利人有权向无处分权人请求损害赔偿,或者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受让人之日起二年内向受让人请求返还原物,但受让人通过拍卖或者向具有经营资格的经营者购得该遗失物的,权利人请求返还原物时应当支付受让人所付的费用。权利人向受让人支付所付费用后,有权向无处分权人追偿。”所以根据该条,只有受让人通过拍卖或者向具有经营资格的经营者购得该遗失物的,权利人请求返还原物时才应当支付受让人所付的费用,本题丙不 是这一情形,因此甲可以请求返还手表且无需支付价款,A选项错误,C选项正确。根据《物权法》第107条,两年的起算时间是“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受让人之日起两年”而本题中,三年后甲才知道受让人丙,丙没有善意取得,故甲可以要求丙返还手表,B、D项错误。

  3.【答案】D

  【解析】债权没有约定清偿期,自宽限期届满起算。本案中曹某给了范某10天地宽限期,从2003年3月23日开始起算,至2003年4月1日到期(注意三月有3l天),从4月2日开始起算两年,至2005年4月1日到期,因此,从4月2日起及之后起诉的,法院应当判决驳回诉讼请求。

  4.【答案】C

  【解析】法院2004年10月20日判决宣告甲某死亡,依照《民通意见》第36条,判决宣告之日为被宣告死亡人的死亡日期,所以A选项正确,不当选;甲某2004年10月20日死亡,继承开始,B选项正确,不当选;甲某被宣告死亡的,自宣告死亡之日起,以其住所地为中心的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消灭,继承开始,但是继承人依照《继承法》第33条继承遗产的,应当在遗产实际价值范围内清偿被继承人的债务,C选项错误,D选项正确,故本题应选错误的C选项。

  5.【答案】B

  【解析】要因加工这一事实行为获得标的物的所有权,需要符合两个条件,一是加工的对象是属于他人的财产,二是加工行为一定使得财产的价值发生重大变化。本题中,A选项甲所加工的木头本来就属于甲所有,因此错。B项中甲加工了属于乙的玉石,而且该加工行为使得财产的价值发生了重大变化,因此可以因加工获得玉佛的所有权,故正确。C项加工的树根本来就属于自己所有,因此错误。D项尽管加工的对象是属于他人的财产,但是加工行为过于简单,不能因加工获得所有权,故不正确。

  6.【答案】A

  【解析】本题中李某和张某通过约定在张享有承包经营权的土地上修建了一条道路,没有办理登记,此时李某享有的地役权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所谓不得对抗,准确的含义是,当义务人发生变动的时候,如果受让人不知道该地役权存在的,权利人不能对抗受让人。本题中明显是关于地役权关系,不是相邻关系的约定,因为相邻关系时法定的,根本不需要约定,因此,A作为错误的选项当选。C项描述的情况是权利人变动的情况,此时,地役权的行使不受影响,除非另有约定。D项描述的情形是义务人发生变动的情形,此时善意的受让人可以拒绝权利人继续行使地役权。

  7.【答案】D

  【解析】本题中设定担保物权的是办公用房,属于不动产,因此不能设定质权,也不可能是留置,只能设定抵押权,而不动产设定抵押必须办理登记,不登记不能设定抵押权,本题中甲公司只是向乙银行交付了办公用房,没有办理抵押登记,因此抵押权也没有设立,故而乙银行并没有设立担保物权,没有优先受偿的权利,D正确。

  8.【答案】C

  【解析】此题意在考察抵押权人的物上代位权。此时,抵押物由于受到毁损灭失,可以得到相应的补偿金、保险金、赔偿金,这些成为代位物,可以由抵押权人用来优先受偿。如果代位物不足以满足抵押权人的需要,抵押权人可以请求债务人提供相应的担保(包括人保和物保),对于获得的赔偿金、保险金和补偿金,抵押权人可以提存。但是要注意的是,在物上代位权的情形下,抵押权人没有请求债务人提前清偿的权利。故A、B、D正确,C错误。

  9.【答案】B

  【解析】根据《合同法解释(二)》第20条规定,债务人的给付不足以清偿其对于同一债权人所负的数笔相同种类的全部债务,应当优先清偿已到期的债务;都到期的,优先清偿缺乏担保或者担保数额最少的债务;担保数额相同的,优先清偿债务负担较重的债务;负担相同的,按照债务到期的先后顺序清偿;到期时间相同的,按比例清偿。有约定按照约定清偿。本题中,第一笔100万元借款,有150万元的机器设备做担保,担保最为全面。第二笔没有担保,第三笔有担保,但是担保数额较少,因此应当先清偿没有担保的,再清偿担保数额较少的,最后清偿担保较多的。所以选B。

  10.【答案】A

  【解析】当建筑物已经存在的情况下,建设用地使用权和地上的建筑物需要一起抵押,房随地押,地随房押,故A正确,如果拿建设用地使用权设定抵押时,地上尚没有建筑物,后来又有新增建筑物的情况下,在实现抵押权时,应将建筑物和土地使用权一起处分,然后就建设用地使用权的部分优先受偿。集体土地使用权通常不得设定抵押,只有四荒用地的承包经营权和乡镇企业用地随厂房一起可以抵押,因此B、C、D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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