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住建部取消资质-2018年住建部第十一批造价工程师初始注册审核意见公示

副标题:2018年住建部第十一批造价工程师初始注册审核意见公示

时间:2022-03-30 18:33:21 阅读: 最新文章 文档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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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造价师考试# 导语】®文档大全网从住建部发布的信息得知,2018年住建部第十一批造价工程师初始注册审核意见公示已发布,下面®文档大全网整理了造价工程师初始注册审核意见公示,现整理如下,供广大考生查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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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注册造价工程师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50号)的规定,经审核,1291人符合注册造价工程师初始注册条件、99人不符合注册造价工程师初始注册条件,现将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截止日期为2018年12月4日。


  在公示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对公示名单中有疑义的人员向我司举报,举报或反映的情况应实事求是。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应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应署真实姓名和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三里河路9号


  邮政编码:100835


  联系电话:010-58933231


  联系传真:010-58933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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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书注册】


  取得资格证书的人员,可自资格证书签发之日起一年内申请初始注册。


  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实行注册登记制度。资格证书持有者应按有关规定到指定机构申请注册。建设部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国务院有关部门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为造价工程师的注册管理机构,注册有效期为四年。


  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合格者,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事(职改)部门颁发人事部统一印制的、人事部与建设部用印的《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该证书在全国范围内有效。


   附件:符合注册造价工程师初始注册条件的人员名单 


2018年住建部第十一批造价工程师初始注册审核意见公示.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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