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类:学生在学区范围内有户籍有房产,房产是指监护人或学生本人已取得房屋产权证的住宅产权房。
第二类:学生在学区范围内有房产,房产是指监护人或学生本人已取得房屋产权证的住宅产权房。
第三类:监护人持有办理证书地为南浔的有效《浙江省居住证》,且已在2023年5月15日—25日期间向新居民服务窗口申请积分入学的学生。
温馨提示:
①户籍迁入、房屋产权证办理证书等时间统一截止为2023年6月20日。
②学生在休学期间不能办理转学;小学和初中毕业班原则上不予转学;已在南浔区中小学就读的第三类学生原则上不转学。
③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关于做好优质普通高中分配生招生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参与分配生的学生须具有浙江省学籍,且在同一初中学校具有完整3年学籍并实际就读的应届毕业生,中途转学的学生不得参与分配生招生。因此八年级转学可能会导致您的孩子无法享受中考分配生招生政策,具体以当年度湖州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与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实施意见为准。
二、转学登记时间
2023年8月21日—8月25日,逾期不候。
三、报名方式
(一)手机报名方法
下载安装“浙里办”APP,实名注册并登录,首页定位“湖州市南浔区”——直接搜索“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学生入学”——点击“在线办理”——选择“湖州市南浔区”——进入“湖州市南浔区招生报名系统”报名。
(二)电脑报名方法
百度搜索“浙江政务服务网”,实名注册并登录,首页定位“湖州市南浔区”——直接搜索“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学生入学”——点击“在线办理”——选择“湖州市南浔区”——进入“湖州市南浔区招生报名系统”报名。
四、空余学位查询
家长可登录浙里办南浔区招生报名系统页面,在“政策公告”中查阅“南浔区义务段公办学校各年级空余学位数公告”。
五、报名材料
第一类:学生户口簿、房屋产权证、房屋产权所有人与学生关系佐证材料、学籍信息表(需提前由原就读学校在全国学籍平台打印)。
第二类:学生户口簿、房屋产权证、房屋产权所有人与学生关系佐证材料、学籍信息表(需提前由原就读学校在全国学籍平台打印)。
第三类:积分申请人的居住证、积分申请人与学生关系佐证材料(出生证或户口簿)、学籍信息表(需提前由原就读学校在全国学籍平台打印)。
六、报名方法
家长根据户籍或房产或《浙江省居住证》所在地,选择学区内学校报名。
七、录取办法
根据学校空余学位,按照“房户一致优先”原则,按类别、分批次确定转学对象名单,具体如下:
①根据学校空余学位,第一类学生按落户本区的时间先后确定转学对象。
②根据第一类学生录取后的学校空余学位,第二类学生按房屋产权证取得时间的先后确定转学对象。
③根据第二类学生录取后的学校空余学位,第三类学生按积分高低确定转学对象。
④未被确定为转学对象的学生回原学校就读。
八、其他说明
①家长应如实填写信息并提交佐证材料,否则可能将影响正常转学。
②8月30日前将确定转学录取名单,请各位家长保持电话畅通。
③如有问题,请拨打咨询电话:3011667,37656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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