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肇东市公开招聘辅警公告]2017黑龙江肇东市公开招聘辅警20名公告

副标题:2017黑龙江肇东市公开招聘辅警20名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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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进一步加强我市公安交通管理工作,解决警力不足的问题,经用人单位申请,肇东市政府决定在退伍军人当中为市公安交通警察大队公开招聘辅警,现将有关招聘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数:20名。


二、招聘对象:肇东市城区户籍的男性退伍军人。


三、招聘条件:(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各项法律法规,无违法违纪和犯罪记录;(2)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体能,五官端正,视力正常(无严重近视,无散光、弱视、斜视、色差),体重55公斤至85公斤以内(过于肥胖和偏瘦者均不符合标准),身高1.75米以上(含1.75米);(4)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5)28周岁以下(1989年5月1日以后出生);(6)高中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四、方法步骤:


1.报名时间和地点:从2017年5月8日至2017年5月12 日到市西城派出所一楼大厅报名,地址:肇东市西园区办事处办公楼内;报名时需本人携带毕业证、身份证、户口本、退伍军人档案原件及复印件,1寸正面免冠照片6张。


2.资格审查:由市公安交警大队负责审查考生户口、身高、体重、视力、是否有明显残疾;市人社局负责审查考生毕业证和学籍材料;市民政局负责审查退伍军人档案材料。考生在报名资格审查前不能提供本人报名所需相关材料的,取消报名考试资格。


3.考试:考试采取笔试方式进行。总分100分。笔试的组织、命题、阅卷由市人社局负责,市公安交警大队配合,市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以准考证为准。


4.体检:笔试结束后,按招聘名额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第20名出现并列情况,并列人员全部进行体检。体检由市人社局和市公安交警大队共同负责组织到指定医院进行,市纪检监察部门负责监督。体检出现不合格情况,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递补。


5.考察和政审:考察和政审由市公安局负责。主要对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遵纪守法及道德情况、业务能力等方面进行考察,形成考察材料,提出使用意见。考察出现不合格情况,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递补。


6.公示:笔试结束后,公示笔试成绩、拟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公示期5天;考察和政审结束后,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期5天。


五、待遇:由市公安交警大队负责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岗前培训,培训合格后上岗,上岗后月工资每人每月1500元,由市财政负责交“三险”。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满经公安交警大队考察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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