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长速读!2023年浙江丽水市莲都城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问答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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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儿升学# 导语】®文档大全网为您带来2023年浙江丽水市莲都城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问答发布。此次发布的招生问答内容详实,涵盖了招生政策、招生计划、招生条件等方面,为家长们提供了全面的参考信息。如果您有意向将孩子送入该校,不妨查看一下该问答,了解更多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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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便于大家了解我区今年招生的相关政策,对家长、社会各界关心的一些重点问题解答如下:

  1.今年城区公办小学户籍划片生、政策生采用何种方式报名?具体时间怎么安排、需提供什么报名材料?

  答:采用现场和网上相结合的方式报名。具体时间安排如下(详见《莲都区2023年小学招生工作实施方案》附件3“2023年小学入学报名录取工作时间安排”):

  (1)户籍在囿山小学教育集团囿山校区、大洋路小学教育集团大洋路校区、大洋路小学教育集团城西校区3所学校学区范围内的适龄儿童采用现场报名(现场报名后不再参加网上报名)。报名地点:莲都区教育局一楼。家长由于在外地或特殊情况在现场报名规定的时间内无法参加现场报名的,可参加6月11—13日的网上报名,也可在6月20日前的上班工作日时间带上相关材料到莲都区教育教育科304办公室补报名。

  注:3所小学学区范围详见《莲都区2023年小学招生工作实施方案》附件2“2023年城区公办小学学区划分范围”。

  报名时间:

  ①6月10日8:30—17:00,户籍在囿山小学教育集团囿山校区学区范围内的适龄儿童报名。

  上午:户籍在梅山社区、厦河门社区、大众村的适龄儿童报名。

  下午:户籍在大洋河社区、丽华村、新建村的适龄儿童报名。

  ②6月11日8:30—17:00,户籍在大洋路小学教育集团大洋路校区学区范围内的适龄儿童报名。

  上午:户籍在天宁社区、白云社区、北郭桥社区的适龄儿童报名。

  下午:户籍在朝阳社区、北苑路社区、接官亭社区、灯塔三村的适龄儿童报名。

  ③6月12日8:30—17:00,户籍在大洋路小学教育集团城西校区学区范围内的适龄儿童报名。

  上午:户籍在天宁社区、陈道门社区、城北村的适龄儿童报名。

  下午:户籍在三岩寺社区、接官亭社区、城西村的适龄儿童报名。

  报名需提供材料:

  家庭成员户口本、父母结婚证或相关婚姻证明、市不动产中心提供打印的父母或祖辈不动产权证明(或提供房产证复印件并在报名现场“浙里办APP”核验房产信息)等相关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2)城中村拆迁安置户家庭子女、现役军人子女、港澳台同胞子女、市(区)高层次人才子女、区重点企业高管子女及其他优待对象等政策生和延缓入学儿童采用现场报名(这些对象不用参加网上报名)。

  ①6月6日8:30—17:00,现役军人子女、港澳台同胞子女、市(区)高层次人才子女、区重点企业高管子女及其他优待对象和延缓入学儿童报名,报名地点:莲都区教育局一楼。

  现役军人子女现场报名时需提供以下材料:军人所在部队证明、军人证件、家庭户口本及结婚证的原件和复印件。

  港澳台同胞子女现场报名时需提供以下材料:A.儿童父母在莲都投资或工作证明的原件和复印件;B.儿童及父母在莲都居住证明(公安部门出具)、护照的原件和复印件;C.儿童及父母港澳台身份证明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②6月7日8:30—17:00,城中村拆迁安置户家庭子女报名,报名地点:莲都区教育局一楼。参加现场报名的安置户家庭子女无需参加网上报名(城中村拆迁安置户如果安置房地址在原户籍学区的,不用参加现场报名,家长可直接在网上报名)。

  城中村拆迁安置户家庭子女现场报名时需提供以下材料:原房屋拆迁安置协议书、安置房不动产权证明(还未分到房的需提供拆迁办的证明)及结婚证、家庭户口本的原件和复印件。

  (3)6月11日8:30—13日17:30,城区户籍(白云、万象、紫金、岩泉、联城5个街道)适龄儿童、华侨华人子女网上报名。家长通过“浙里办APP”(手机端)登录“莲都区中小学(幼儿园)网上报名系统”报名,报名操作指南届时关注“莲都教育”微信公众号。

  华侨华人子女网上报名时需准备以下材料并上传原件清晰照片:①儿童及父母双方护照;②侨办出具的父母双方华侨身份证明;③儿童监护人(莲都城区户籍)户口本和房产证(不动产权证明);④国内公证处或国外中国大使馆办理的儿童监护人公证书。

  注:囿山小学教育集团囿山校区、大洋路小学教育集团大洋路校区、大洋路小学教育集团城西校区3所学校学区范围内的适龄儿童根据要求需参加现场报名,参加现场报名后不再参加网上报名。

  2.今年民办学校如何报名?具体怎么安排?

  答:家长通过“浙里办APP”(手机端)登录“莲都区中小学(幼儿园)网上报名系统”报名。每名适龄儿童少年最多可填报2个民办学校志愿。具体安排:

  (1)6月19—21日,网上报名(参加民办学校报名的对象,还需根据公办学校安排的报名时间和报名方式参加公办学校报名)。

  (2)6月25—28日,对网上报名的新生进行资格审查,在“莲都教育”微信公众号公示。

  (3)6月30日,电脑随机派位,完成志愿生录取,家长通过“浙里办APP”(手机端)登录“莲都区中小学(幼儿园)网上报名系统”查询。

  (4)7月1—2日,录取的学生在这两天之内到相关学校报到注册。不按时到校报到注册的,将取消录取资格(同时取消其他民办学校录取资格),该录取名额增加到学校补招生名额中。

  (5)7月7日前,完成补招生录取。

  3.今年新建的青林学校开始招生了,如何报名?

  答:莲都城区户籍适龄儿童少年可自愿申请到青林学校小学部和初中部就读。有意向申请到青林学校就读的城区户籍适龄儿童少年,家长于6月12日前向莲都区教育教育科304办公室递交书面申请及户口本原件和复印件。

  4.花园中学(花园学校教育集团南校区)今年开始转为九年一贯制公办学校,小学部和初中部是如何招生的?

  答:小学部主要招收囿山小学教育集团囿山校区符合第一批、第二批、第三批录取条件的部分生源,在现场报名时填报志愿。具体办法届时关注“莲都教育”微信公众号。

  初中部招收政策生及城区户籍小学毕业生,招生方式采用网上报名、电脑派位录取。

  5.今年莲都乡镇户籍适龄儿童少年和随迁子女符合什么条件才能参加城区公办中小学报名?什么时间报名?

  答:《莲都区2023年城区公办中小学招收随迁子女入学实施办法》已于2023年3月7日在“莲都教育”微信公众号公布,请自行查阅。符合下列五个条件之一的,可以报名:

  (1)父母在莲都城区拥有全权所有房产(房屋用途为“住宅”)。

  (2)父母一方在丽水市本级人力社保部门缴满6个月(2022年12月底前缴纳且至报名时无中断)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3)莲都乡镇(含南明山街道)适龄儿童少年父母一方户籍在莲都城区。

  (4)随迁子女父母一方持有莲都城区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警务室办理的“浙江省居住证”。

  (5)随迁子女父母一方持有莲都城区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警务室办理的“居住登记证明”(未办理居住证)

  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家长于6月14—16日通过“浙里办APP”(手机端)登录“莲都区中小学(幼儿园)网上报名系统”报名。

  学区在水东小学的水岭根村、瀑泉村、凤化村、湾岙村、祝村村、杨坑村户籍适龄儿童和联城小学、联城中学学区的户籍适龄儿童少年,自愿要求参加“电脑派位”到城区其他招收随迁子女学校就读的,请家长持家庭户口本、父母结婚证、市不动产中心提供打印的父母全权所有不动产权证明、父母缴纳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清单等相关证件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于6月17日8:30—17:00到莲都区教育局一楼参加现场报名(自愿参加电脑派位的适龄儿童少年不用参加6月11—13日公办学校的网上报名)。适龄儿童少年通过“电脑派位”录取后,不再参加原学区所在学校的划片。

  6.公办小学学区内户籍生录取批次是如何确定的?学区内超出人数怎么安排?

  答:当学区内报名人数超过招收人数时,根据适龄儿童的户籍、家庭住房情况,按照“房户一致、就近入学、统筹安排”的原则确定录取批次。

  (1)适龄儿童户籍与父母户籍、家庭住房一致(以父母全权产权所有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明为认定依据,房屋用途为“住宅”),均在本学区的,第一批录取。

  (2)适龄儿童户籍与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户籍一致,祖父母或外祖父母住房在本学区(以祖父母、外祖父母全权产权所有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明为认定依据,房屋用途为“住宅”),且适龄儿童本人及父母在城区无可落户房产的(家长须提供城区无房产证明),第二批录取。

  注:适龄儿童户籍2021年7月9日前落户的,按原政策执行(无需提供适龄儿童及父母城区房产信息)。

  (3)适龄儿童与父母户籍在本学区公共租赁住房落户且实际居住的(家长须提供公共租赁住房协议书、城区无房证明、结婚证等原件和复印件),第三批录取。

  当同一批次的适龄儿童报名人数超过该学区招生计划时,视适龄儿童户籍落户时间的先后录取。上述三批未能录取的,以及不符合上述三批录取条件(有户无房、集体户、挂户、户籍未能按时落户等)的适龄儿童,莲都区教育局结合周边学校学位、适龄儿童家庭住房等情况按相对就近原则进行分流统筹安排入学。

  注:丽水市实验学校、莲都区囿山小学教育集团囿山校区、中山小学教育集团中山校区、大洋路小学教育集团大洋路校区、大洋路小学教育集团城西校区、刘英小学等6所学校学区的适龄儿童,户籍在2022年4月30日之后迁入的,统筹安排入学。

  7.听说有“长幼随学”的招生服务政策,要如何申请?

  答:为支持国家优化生育政策,落实“浙有善育”要求,解决因同一家庭孩子在不同学校就读带来的接送不便,本着“自愿申请、公开公平、就便安排”原则,积极推行义务教育“长幼随学”的人性化服务举措。在符合招生入学政策前提下,同一家庭的二孩、三孩可自愿申请在其兄、姐(或弟、妹)的同一所公办学校入学,具体视实际情况而定。要求“长幼随学”的书面申请及家庭户口本、学校打印的《学生电子学籍信息表》、父母或祖辈不动产权证明原件和复印件于6月25日之前递交莲都区教育教育科304办公室,丽水市实验学校申请材料递交丽水市教育局基教处。

  8.2023年秋季学期如何申请转学?

  答:学生转学统一在学校开学前一周(8月下旬)办理。

  (1)莲都城区户籍学生、华侨华人子女从外地回城区学校就读的,通过网上“浙里办APP”申请,8月下旬关注“莲都教育”微信公众号发布的转学通知。

  (2)其他政策生、随迁子女从外地来莲都需到城区学校就读的,于8月下旬带上相关材料到莲都区教育教育科办理;需到乡镇学校就读的,直接与居住地所在学校联系。

  (3)乡镇户籍学生从外地转学回户籍所在地学校就读的,到学生户籍所在乡镇学校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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