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计划
二、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遵纪守法,无违法违纪行为;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以及存在法律规定不得应聘的其他情况的人员,不得报考;
(二)热爱医疗卫生事业,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有爱心,有良好的沟通能力和团队协作精神;身体健康,能正常履行岗位职责;
(三)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身体条件和其他条件。
(四)爱岗敬业,具有良好的服务意识、沟通表达能力和团队协作精神。
(五)应聘人员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8年6月30日以后出生)。
(六)属在职人员应聘的,须出具有用人管理权限的部门或单位同意应聘的证明。
三、招聘程序
1、个人报名:招聘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具体由第三方人力资源公司组织实施。应聘人员自行在河东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hedong.gov.cn/)通知公告栏下载《汤头中心卫生院公开招聘专业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1)、《诚信书》(附件2)。
咨询电话:0539-8712228(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
报名须提交材料:
(1)国家承认的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查询)原件,当年毕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应届毕业生,需学校开具证明。
(2)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件(正反面复印在一张A4纸上);
(3)《汤头中心卫生院公开招聘专业人员报名登记表》(需贴照片);
(4)《诚信书》签名按手印;
(5)执业医师或助理医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
报名地址:河东区东兴人力资源产业园二楼205(河东区人民大街66号)
报名时间:2023年7月19日--2023年7月21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
报名咨询电话:0539-7388278(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
监督电话:0539-8712228(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
根据提交材料先后顺序,按照招聘岗位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数量,超出数量范围的人员不再接收报名材料。
2、资格审查
根据报考人员所提供的证件材料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面试全过程,经审查不符合报名条件的,取消面试资格。
3、面试
对经过资格审查符合报名条件的组织面试。面试形式、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面试开考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2,达不到该比例的,视情况调减或取消该招聘岗位。面试由第三方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组织实施。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予录用。
4、体检
根据面试成绩排名按照1:1的比例等额确定参加体检人选。体检按照入职标准要求等有关规定执行,在指定医院进行,体检费用自理。因放弃体检资格或体检不合格等情况出现空缺的视情况按面试成绩依次递补。
四、聘用
根据面试、体检及考察结果,按有关程序确定拟聘用人员。一经录用以劳务派遣的形式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后经考核能符合所聘岗位要求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五、其它注意事项
1、报考应聘人员要仔细阅读《简章》,如实填写、提交个人报考资料,因违反有关规定造成的不良后果,责任自负。
2、招聘过程中,通过短信或电话等方式通知符合条件的人员参加面试、体检等环节,请保持24小时通讯畅通。如因个人原因未收到相关信息影响招聘的,责任由应聘者承担。确定参加面试的人员,须服从面试组织方的统一工作安排。应聘人员所提交的报名材料,不予退还,请应聘者留好备份。
3、本简章由汤头中心卫生院负责解释。
附件:1、汤头中心卫生院公开招聘专业人员报名登记表
2、诚信书二、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遵纪守法,无违法违纪行为;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以及存在法律规定不得应聘的其他情况的人员,不得报考;
(二)热爱医疗卫生事业,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有爱心,有良好的沟通能力和团队协作精神;身体健康,能正常履行岗位职责;
(三)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身体条件和其他条件。
(四)爱岗敬业,具有良好的服务意识、沟通表达能力和团队协作精神。
(五)应聘人员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8年6月30日以后出生)。
(六)属在职人员应聘的,须出具有用人管理权限的部门或单位同意应聘的证明。
三、招聘程序
1、个人报名:招聘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具体由第三方人力资源公司组织实施。应聘人员自行在河东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hedong.gov.cn/)通知公告栏下载《汤头中心卫生院公开招聘专业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1)、《诚信书》(附件2)。
咨询电话:0539-8712228(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
报名须提交材料:
(1)国家承认的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查询)原件,当年毕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应届毕业生,需学校开具证明。
(2)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件(正反面复印在一张A4纸上);
(3)《汤头中心卫生院公开招聘专业人员报名登记表》(需贴照片);
(4)《诚信书》签名按手印;
(5)执业医师或助理医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
报名地址:河东区东兴人力资源产业园二楼205(河东区人民大街66号)
报名时间:2023年7月19日--2023年7月21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
报名咨询电话:0539-7388278(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
监督电话:0539-8712228(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
根据提交材料先后顺序,按照招聘岗位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数量,超出数量范围的人员不再接收报名材料。
2、资格审查
根据报考人员所提供的证件材料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面试全过程,经审查不符合报名条件的,取消面试资格。
3、面试
对经过资格审查符合报名条件的组织面试。面试形式、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面试开考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2,达不到该比例的,视情况调减或取消该招聘岗位。面试由第三方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组织实施。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予录用。
4、体检
根据面试成绩排名按照1:1的比例等额确定参加体检人选。体检按照入职标准要求等有关规定执行,在指定医院进行,体检费用自理。因放弃体检资格或体检不合格等情况出现空缺的视情况按面试成绩依次递补。
四、聘用
根据面试、体检及考察结果,按有关程序确定拟聘用人员。一经录用以劳务派遣的形式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后经考核能符合所聘岗位要求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五、其它注意事项
1、报考应聘人员要仔细阅读《简章》,如实填写、提交个人报考资料,因违反有关规定造成的不良后果,责任自负。
2、招聘过程中,通过短信或电话等方式通知符合条件的人员参加面试、体检等环节,请保持24小时通讯畅通。如因个人原因未收到相关信息影响招聘的,责任由应聘者承担。确定参加面试的人员,须服从面试组织方的统一工作安排。应聘人员所提交的报名材料,不予退还,请应聘者留好备份。
3、本简章由汤头中心卫生院负责解释。
附件:点击查看
1、汤头中心卫生院公开招聘专业人员报名登记表
2、诚信承 诺 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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