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试申请与审核
(一)免试条件
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免试1个相应科目:
1.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高级会计师、高级审计师、高级经济师职称,或者通过全国统一考试取得注册会计师证书,可免试《资产评估相关知识》科目。
2.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评定为资产评估专业副教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可免试《资产评估基础》科目。
(二)免试申请程序
申请免试的考生,登录考试服务平台,进入“免试申请”专栏,认真阅读《资产评估师资格考试免试管理办法》,填写免试信息并上传本人相关材料电子图片。
补报名考生免试申请时间:2023年7月17日9:00至7月21日17:00。
补报名免试初审时间:2023年7月24日17:00前。
取得免试资格后,免试科目长期有效,不得变更免试科目。
正在阅读:
2023年资产评估师补报名免试申请时间:7月17日-7月2107-19
高一散文800字:似水滴的爱06-17
餐桌上的发现作文400字11-26
在我记忆深处作文600字08-29
企业送给员工的圣诞节祝福词09-13
经典儿童故事大全300字09-06
2016抗战胜利纪念日手抄报05-05
2022年江苏省方山体育训练基地招聘公告(报名时间12月13日至19日)12-12
山东青岛崂山区幼儿园网上报名系统入口01-11
共享时代作文800字11-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