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陕西延安市宝塔区小学一年级招生简章:2020年陕西延安市宝塔区延安实验小学一年级招生简章

副标题:2020年陕西延安市宝塔区延安实验小学一年级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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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儿升学# 导语】幼升小不仅仅是对孩子的考察,更是对家长的一次修行。所以对于幼升小相关的政策,我们家长一定不能糊涂。为了让家长及时获悉各地招生政策,今天©文档大全网为大家分享了2020年陕西延安市宝塔区延安实验小学一年级招生简章,请大家及时关注。如有幼升小方面的疑问,敬请关注©文档大全网为您发布的资讯。

  为严格落实省、市、区相关招生政策和文件规定,确保2020年秋季招生工作顺利平稳,做好2020年秋季招生工作,根据延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20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实施意见》(延政办发〔2020〕2号)和延安市宝塔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延安中心城区2020年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实施意见》(延区政办发〔2020〕15号)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现就2020年秋季一年级招生拟定简章如下:

招生范围


  桥沟街道桥沟村村民子女;桥沟街道十里铺村村民子女;区通用机械厂在职在编职工子女;延安实验小学以东、双拥大道(东端)以西,双拥大道以北、长青路以南;双拥大道以南,永吉路以东,翟则沟百合小区以西区域;铭馨苑。2014年8月31日(含8月31日)前出生的适龄儿童。

招生计划


  按照上级教育主管部门的审核批准,2020年一年级新生计划招生550人。

招生办法及条件


  第一阶段:宣传政策(7月20日—8月5日)。加强幼小衔接,由学校在学区范围内张贴宣传资料,在学校微信平台进行有关政策、工作日程等全方位宣传,确保幼儿和家长的知情权,确保政策和操作的公开透明,争取社会各界的理解和支持。

  第二阶段:网上申请(8月6日—8月13日)。学区内适龄幼儿有选择就读意愿,其法定监护人在8月6日上午8:00至8月13日下午6:00前,登录宝塔区人民政府网(www.baotaqu.gov.cn),点击小学适龄儿童入学信息采集系统,凭借适龄儿童身份证号码进入该系统,填报适龄儿童入学相关信息,未经网上申请的一律不予录取。每一名适龄儿童限报对应学区范围内一所就读学校,多报或未报按自动弃权处理。每一名适龄儿童的监护人在网上要如实上传户籍、房产等信息,其中:(1)户籍相关信息中要上传户主、入学学生信息;(2)房产相关信息中要上传房屋产权证编号信息,无房屋产权证的要上传正式购房合同编号信息或宅基证、安置卡信息;(3)上传父母与入学学生的“全家福”彩照;(4)上传学生二寸彩照。学生及其监护人网上申请学位后,须在8月13日前向学校提交以下材料:(1)全家户口簿(原件与复印件);(2)住房产权证明材料,实际居住证明材料(购房合同及购房交费、交税、发票、拆迁安置协议及房屋安置协议等材料的原件与复印件,实际居住的相关物业、水、电、气交费票据等材料);(3)父母双方身份证(原件与复印件);(4)法定监护人结婚证原件与复印件(仅限监护人与学位申请幼儿户籍不同本的);(5)学校要求需提供的其他证件材料。逾期学校不再受理,责任自负。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由法定监护人确认,适龄幼儿信息一但采集,一律不得修改。如因填报不认真或不重视,造成信息错填、漏填或因弄虚作假等原因导致无法注册、无法录取等,责任由其法定监护人负责。学校于8月12日起分组进驻学区内各小区物业收取已经网报的学生入学相关材料、备查。

  第三阶段:核查信息(8月14日—8月20日)。核查工作分两步实施:先由学校组织专人到派出所、街道办事处、乡镇政府、社区、村组、房产部门等进行初审。适龄儿童户籍原则上为一年以前落户学区内。由学校初审后,按录取批次分类整理汇总,经区教育体育局复审,报延安中心城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领导小组进行审批。如适龄儿童及其监护人填报信息、提供证件与实际不符,学校有权取消其在本校入学资格,由适龄儿童监护人负责,可申请到有空余学位的其他公民办学校就读。

  第四阶段:确定入学(8月21日—8月26日)。按照“户籍登记为主、住房登记为辅、就业经营补充”入学登记原则,商铺、商业门面房、储藏室、车库、地下室、厂房等其他非居房产和租赁居住房等,不作为学生入学的房产依据。学区内适龄儿童入学在网上申请,按四个批次进行录取,要优先安排宝塔区户籍的学生、军人子女、消防官兵子女、公安英烈、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抗击新冠肺炎疫情一线医护人员和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子女入学。

  1.第一批次。凡符合“两个一致”条件的适龄儿童为第一批次入学学生,即适龄儿童与其法定监护人父母共同具有学区内户籍且在同一个户口薄上,其家庭住房在学区内,且实际居住地与房产信息一致。第一批次资格审查证件:

  (1)全家户口簿(原件与复印件);

  (2)房屋产权证明(房产证原件与复印件);

  (3)父母双方身份证(原件与复印件);

  (4)儿童预防接种证(原件与复印件);

  (5)其他举证材料。

  2.第二批次。适龄儿童与其法定监护人父母共同具有学区内户籍且在同一个户口薄上,其家庭住房在学区内,住房为未办理房产证的自购商品房(须提供购房合同、交款收据)、小产权房(须提供购房合同、交款收据),村民、居民自建房(须有土地、规划部门审批的手续或宅基证等),房屋产权为法定监护人。第二批次资格审查证件:

  (1)全家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2)父母双方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自购商品房或自建房相关合同、交款收据、宅基地等,所提供的产权证明;

  (4)儿童预防接种证(原件与复印件);

  (5)其他举证材料。

  3.第三批次。在学位许可的前提下,有序确定第三批次的适龄儿童入学,录满为止。

  (1)适龄儿童与其法定监护人父母共同具有学区内户籍且在同一个户口簿上,虽然在学区内没有住房,但实际居住的;

  (2)适龄儿童与其法定监护人父母户籍在同一个户口簿上,户籍不在学区内,但在学区内有住房且实际居住的(住房必须与法定监护人相一致);

  4.第四批次。户籍不在学区内,但在学区内居住并办理居住证,以及在学校周边经商或租居、进城务工的农民工子女等,依据学位情况安排入学。

  以上批次学生入学,由学校预录,经区教育体育局复审,报延安中心城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领导小组进行审批后,于8月26日公布入学名单,并发放“录取通知书”(加盖公章),家长领取录取通知书时须签字确认,如未在学校规定的时间内领取通知书或报名注册,逾期一律按自动放弃处理,责任自负。

  第五阶段:报名注册和入学教育工作(8月27日——8月30日)。凡被学校录取的学生,务必于8月28日上午持“录取通知书”等证件,办理入学登记、报名和学籍注册等手续,8月28日下午至8月29日开展入学教育工作,9月1日新生和原在校学生正式上课,9月30日前完成新生学籍新建、调取和录入工作。

监督举报方式


  1.区教体局

  0911-2660058

  0911-2660092

  2.受理电话

  0911-8065098

  17319566009;孙老师

  3.受理电话

  0911-8065068;赵老师

2020年陕西延安市宝塔区延安实验小学一年级招生简章.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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