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国家司法考试卷二]2017国家司法考试《卷一》精讲试题(10)

副标题:2017国家司法考试《卷一》精讲试题(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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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某商业银行破产财产分配前发生了以下几笔债务和支出:①个人储蓄存款本金及利息;②税款;③破产案件诉讼费用;④破产程序进行过程中新发生职工工资及社会保险费用;⑤法院受理破产案件前所欠职工工资;⑥企业存款本金和利息。如果要对该商业银行剩余财产进行分配,正确的支付顺序应该是:
  A. ③④⑤①②⑥
  B. ⑤④③①②⑥
  C. ②③④⑤①⑥
  D. ①③④⑤②⑥
  参考答案:A
  参考解析:A。《企业破产法》第43条规定,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由债务人财产随时清偿。债务人财产不足以清偿所有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的,先行清偿破产费用。债务人财产不足以清偿所有破产费用或者共益债务的,按照比例清偿。由于③属于破产费用,④属于共益债务,两者具有即时清偿的优先性,所以,应首先支付。另外,《商业银行法》第71条第2款规定,商业银行破产清算时,在支付清算费用、所欠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后,应当优先支付个人储蓄存款的本金和利息。因此,在支付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之后,应当先考虑⑤职工债权,其次是①个人储蓄存款本金和利息,再次是②税款,⑥企业存款本金和利息视为普通债权,放在最后。故正确答案选A。
  2 依据《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规定,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在哪些情况下必须辞职?(  )
  A. 因两次拒绝签署立法会通过的法案而解散立法会,重选的立法会仍以全体议员2/多数通过所争议的原案,行政长官仍拒绝签署
  B. 立法会全体议员的30名联合动议指控行政长官应辞职
  C. 立法会全体议员的1/4联合动议指控行政长官应辞职
  D. 因立法会拒绝通过财政预算案或其他重要法案而解散立法会,重选的立法会继续拒绝通过所争议的原案
  参考答案:A,D
  参考解析:《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第52条规定:“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如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必须辞职:(一)因严重疾病或其他 原因无力履行职务;(二)因两次拒绝签署立法会通 过的法案而解散立法会,重选的立法会仍以全体议员三分之二多数通过所争议的原案,而行政长官仍 拒绝签署;(三)因立法会拒绝通过财政预算案或其他重要法案而解散立法会,重选的立法会继续拒绝通过所争议的原案。”故A、D项当选。
  3 前进化工厂取得排污许可证,向附近的河流排放污水,2009年7月6日,工厂排出的污水有害化学物质含量严重超标。村民小二黑的一只耕牛在此饮水后当天死亡。小二黑向当地环保局投诉,环保局对此纠纷进行了处理。下面分析错误的是:
  A. 前进化工厂如果能证明自己排放的污水没有超标,则可以不向小二黑赔偿
  B. 本案中,小二黑无须承担任何举证责任
  C. 小二黑提起诉讼的最后期限是201 1年7月6日
  D. 对当地环保局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小二黑可以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参考答案:A,B,C,D
  参考解析:《环境保护法》第41条规定:“造成环境污染危害的,有责任排除危害,并对直接受到损害的单位或者个人赔偿损失。赔偿责任和赔偿金额的纠纷,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由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依照法律规定行使环境监督管理权的部门处理;当事人对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当事人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完全由于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并经及时采取合理措施,仍然不能避免造成环境污染损害的,免予承担责任。”注意第2款当事人对行政机关有关赔偿责任和赔偿金额纠纷作出的处理决定不服时提起的诉讼性质是民事诉讼(侵权之诉),选项D中表述的是行政诉讼法,故D项错误。
  该法第42条规定:“因环境污染损害赔偿提起诉讼的时效期间为三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受到污染损害时起计算。”故C项错误。
  环境责任采取严格责任原则,实行举证分配倒置,由被告对法定免责事由和不存在因果关系举证,故AB项错误。
  4 根据我国《宪法》和法律的规定,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是:
  A. 为了收集“第三者插足”的证据,公民可以委托私人调查机构以各种形式对“第三者”进行跟踪
  B. 为了收集犯罪证据,公民可以委托法官对犯罪嫌疑人的通信进行监听
  C. 商场保安人员有权根据商场的规定,对“盗窃嫌疑人”当场进行搜身检查
  D. 商场保安人员有权对拒绝搜身检查的顾客采取限制人身自由的措施
  参考答案:A,B,C,D
  参考解析:在我国,广义的人身自由包括生命权、狭义的人身自由(公民的肉7体不受非法侵犯,即不受非法限制、搜查、拘留和逮捕)、人格尊严不受侵犯(包括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住宅不受侵犯等。其中,隐私权是指公民就个人私事、个人信息等个人生活领域内的事情不为他人知悉、禁止他人干涉的权利。选项A“以各种形式……进行跟踪”可能干扰被跟踪者正常生活,侵犯被跟踪者隐私权,所以是违法的。
  根据《宪法》第40条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受法律的保护。除因国家安全或者追查刑事犯罪的需要,由公安机关或者检察机关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对通信进行检查外。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侵犯公民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可见,对通信进行检查只能由公安机关或者检察机关依法进行,法院无权进行,故选项B错误。
  《宪法》第37条第3款规定:“禁止非法拘禁和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或者限制公民的人身自由,禁止非法搜查公民的身体。”剥夺或者限制公民的人身自由,只能由特定机关依照法定程序进行,故选项C、D错误。故本题答案为ABCD。
  5 根据《劳动法》的规定,下列有关工作时间的说法,正确的有:
  A. 我国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44小时的制度
  B. 用人单位应当保证劳动者每周休息2日
  C. 用人单位不能实行法定工作时间,需要实行其他工作时间的,必须经过劳动行政部门的批准
  D. 用人单位因生产经营需要而延长工作时间的,应当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而且一般不得超过l小时
  参考答案:A,C,D
  参考解析: ACD。根据《劳动法》第36条的规定,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小时的工时制度。故A项正确。根据该法第38条的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保证劳动者每周至少休息l日。故B项错误。根据该法第39条的规定,企业因生产特点不能实行本法第36条、第38条规定的,经劳动行政部门批准,可以实行其他工作和休息办法。故C项正确。根据该法第41条的规定,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l小时。故D项正确。
  6 中国某公司与法国某公司签订了一份葡萄买卖合同,合同约定采用CIF(Incoterms@ 2010)的贸易术语。后该批葡萄经由法国某船运公司承运。承运船舶到达中国上海港后,经中国公司检查发现部分葡萄因受潮霉变,另外还严重短量。问针对上诉情况下列说法错误的有:(  )
  A. 法国公司可拒绝赔偿
  B. 保险公司只赔偿霉变部分
  C. 保险公司只赔短量部分
  D. 保险公司全部赔偿
  参考答案:B,C,D
  参考解析:主要险别指可以独立承保,不必附加在其他险别项下的险别。中国人民保险公司海洋货物运输保险的主要险别有三种,即平安险、水渍险和一切险。其中平安险责任范围主要包括: (1)被保险货物在运输途中由于恶劣气候、雷电、海啸、地震、洪水等自然灾害造成的整批货物的全部损失或推定全损。特别需要注意的是,自然灾害导致的货物部分损失不在平安险的赔偿范围。 (2)由于运输工具遭受搁浅、触礁、沉没、互撞、与流冰或其他物体碰撞以及失火、爆炸等意外事故造成货物的全部或部分损失。可见,船舶碰撞导致的货损在平安险的赔偿范围。 (3)在运输工具已经发生搁浅、触礁、沉没、焚毁等意外事故的情次下,货物在此前后又在海上遭受恶劣气候、雷电、海啸等自然灾害所造成的部分损失。这种保险事故发生的概率也不高。 (4)在装卸或转运时由于一件或数件整件货物落海造成的全部或部分损失。 (5)被保险人对遭受承保责任内危险的货物采取抢救、防止或减少货损的措施而支付的合理费用,但以不超过该批被救货物的保险金额为限。 (6)运输工具遭遇海难后,在避难港由于卸货所 引起的损失以及在中途港、避难由于卸货、存仓以及运送货物所产生的特别费用。 (7)共同海损的牺牲、分摊和救助费用。 (8)运输合同中订有“船舶互撞责任”条款,根据该条款规定应由货方偿还船方的损失。 水渍险的责任范围除平安险的各项责任外,还负责被保险货物由于恶劣气候、雷电、海啸、地震、洪水等自然灾害所造成的部分损失。即水渍险=平安 险+自然灾害所致的部分损失。一切险除包括水渍险的责任范围外,还负责赔偿被保险货物在运输途中由于外来原因所致的全部或部分损失。一般外来原因指偷窃、提货不着、淡水雨淋、短量、混杂、玷污、渗漏、串味异味、受潮受热、包装破裂、钩损、碰损破碎、锈损等原因。即一切险=水渍险+一般附加险的承保范围。但是,一切险并不承保所有风险,特别附加险、特殊附加险都不在其担保范围,另外,其承保范围还应除去除外责任的情况。本案中货物因受雨淋霉变,属于淡水雨淋,连同 短量都属于一切险的承保范围。根据题干的相关规定,本案采用CIF贸易术语,根据该术语可知,应由卖方承担投保义务。而若未有合同的明确,则卖方只会投保平安险,而在平安险之下对于短量和霉变均无须赔偿。故BCD项均错误。此外合同选择的是CIF贸易术语,根据该术语,风险在装运港已经转移给买方,故对于其后发生的风险,由买方承担。因此法国公司对此种风险导致的后果不再承担任何责任。故法国公司不会赔偿。故A项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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