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广东注册会计师报名交费
1.报名人员应于2023年6月15日-6月30日(每天8:00-20:00)登录网报系统(https://cpaexam.cicpa.org.cn)完成交费。交费期间,为方便考生根据个人备考情况审慎交费,允许考生在考区不变的前提下,对所报科目进行调整。报名人员完成交费后,报考科目、考区及其他相关报名信息不得更改,且报名费不予退还。
2.2023年广东省注册会计师考试科目收费标准如下:审计、财务成本管理、公司战略与风险管理、经济法、税法科目考试收费65元/科;会计、职业能力综合测试(试卷一)、职业能力综合测试(试卷二)科目考试收费85元/科。
3.报名人员(不含应届毕业生)完成交费手续后,可在网报系统查询个人报名状态;应届毕业生报名人员可于2023年8月7日后登录网报系统查询个人审核状态,未通过资格审核的,此前已交纳的报名费不予退还。
4.除深圳考区以外报名人员可在交费完成后,登陆广东公共服务支付平台(http://ggzf.czt.gd.gov.cn/onlinePay/#/home),或者关注“广东财政”微信公众号查询打印电子票据。深圳考区报名人员如需开具报名费发票,请根据深圳市注册会计师协会发布的报名简章及通知公告执行。
原文标题:广东省财政厅注册会计师考试委员会关于印发《2023年注册会计师全国统考试广东考区报名简章》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