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初级会计职称成绩查询:2017年浙江初级会计职称考务工作及有关事项通知

副标题:2017年浙江初级会计职称考务工作及有关事项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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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7年度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考务工作安排及有关事项的通知

  浙财会〔2016〕33号

  各市、县(市、区)财政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根据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全国会计考办”)《关于2017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考务日程安排及有关事项的通知》(会考〔2016〕14号)精神,2017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实行无纸化方式,定于2017年5月举行。现将考务工作安排及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条件

  报名参加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应具备下列条件:坚持原则,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品质;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以及有关财经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无严重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履行岗位职责,热爱本职工作;具备会计从业资格,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具备国家教育部门认可的高中以上学历。

  二、考试科目

  考试科目包括《初级会计实务》和《经济法基础》。

  参加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必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才可获得初级资格证书。

  三、考试大纲

  使用全国会计考办印发的2017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大纲。

  四、考试时间

  2017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定于2017年5月13-16日举行,共4天,8个批次。

  《初级会计实务》科目的考试时长为2小时,《经济法基础》科目的考试时长为1.5小时,两个科目连续考试,考试时间不得混用。

  具体考试时间及批次如下:

考试日期

考试时间及科目

5月13-16日

(共4天,8批次)

8:30—12:00

初级会计实务

经济法基础

14:30—18:00

初级会计实务

经济法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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