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师# 导语】税务师就是从事税务代理的专门人员。税务师资格的取得实行考试和认定制度。根据《税务代理试行办法》的规定,取得执业会计师、审计师、律师资格者以及连续从事税收业务工作15年以上者,可不参加全国统一的税务师资格考试,其代理资格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家税务局考核认定。为方便考生备考,®文档大全网整理“2018年税务师备考技巧:《涉税服务相关法律》科目学习方法”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
一、大纲和教材修订说明
2018年税务师考试《涉税服务相关法律》科目考试大纲相较于2017年考试大纲总体而言变化不大。大纲主要内容无实质修改,仅部分章节的编排次序、文字表述进行了微调,个别章节内容有所增添。
2018年《涉税服务相关法律》科目考试教材总体变化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一是教材总字数比2017年考试教材有所缩减;二是教材内容及体系安排更注重考生基础知识的掌握和实操能力的培养提高;三是根据我国立法实况对相关法律法规文件目录及教材对应内容进行了及时更新和增补。
大纲、教材各部分修订情况具体如下:
(一)行政法律制度
大纲和教材新增“税收违法案件审理程序”相关内容。法律法规中增加了国家税务总局《重大税务案件审理办法》《税务行政应诉工作规程》。对教材原有内容进行了修订和字数删减,使文字更加精炼、内容重点更加突出。
(二)民商法律制度
大纲中,民法总论、物权法、债法、个人独资企业法和合伙企业法等章节没有变化;公司法律制度、破产法律制度两部分作了适当微调。教材对各章节内容均予以修订和字数删减。对部分章节中的内容排序予以调整,使内容安排更趋合理、科学。
(三)刑事法律制度
大纲原来的“刑法基本理论”修改为“刑法基础”,同时对该部分大纲内容重新进行了整合。涉税犯罪部分没有变化。教材对各部分内容进行了修订和字数删减。删繁就简,重点突出。
(四)诉讼法律制度
大纲中,刑事诉讼部分略有调整,其他部分基本未变。教材中,行政诉讼法律制度和刑事诉讼法律制度两部分内容略有改变,民事诉讼法律制度部分基本仍维持2017年教材的内容。
二、教材内容基本构成
《涉税服务相关法律》科目教材内容由行政法律制度、民商法律制度、刑事法律制度和诉讼法律制度四部分构成。该四部分内容覆盖三大实体法、三大程序法,即行政法、民法(含商法)、刑法、行政诉讼法、民事诉讼法、刑事诉讼法。鉴于三大程序法体例上存在一定的共性,遂将三者合并于一编,方便考生对比学习、区分掌握。
行政法律制度主要包括行政许可法、行政处罚法、行政强制法和行政复议法。民商法律制度主要包括民法总则、物权法、合同法、侵权责任法、个人独资企业法、合伙企业法、公司法和破产法。刑事法律制度主要包括刑法。诉讼法律制度主要包括行政诉讼法、民事诉讼法和刑事诉讼法。
三、2017年考试情况分析
通过对2017年《涉税服务相关法律》科目考试情况的分析发现,本科目考试主要呈现两方面特点:1.不同类别考生存在明显差异:(1)从事法律专业工作的在职人员明显高于非从事法律专业工作人员;(2)来自政府部门的考生一般高于非政府部门的考生;(3)在职工作人员考生高于在校学生考生;(4)来自律师事务所的考生极高;(5)人文社科类考生高于非人文社科类考生;(6)人文社科类考生中,法学和哲学类考生要高于其他学科类的考生。2.成绩的优劣分布基本依博士、硕士、本科、大专的顺序呈现阶梯状排列;而分析、解决问题能力的往往又不是单纯学历的考生。
上述特点的出现说明:(1)法律科目的知识掌握需要全面长期的积累,非短时“突击”所能奏效;(2)法律科目的考试注重考核考生运用相关法律知识解决实务问题的能力;(3)学历高低对分析解决实务问题的能力有一定影响,但并不绝对。对法律知识的准确掌握和正确运用除需系统的理论学习外,尚需实践经验的积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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