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二级建造师考试答案|2020年二级建造师考试《建筑实务》知识点归纳

副标题:2020年二级建造师考试《建筑实务》知识点归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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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建造师# 导语】2020年二级建造师考试报名在即,大家都在积极备考,但有许多考生可能在这个阶段会不知从何下手来进行学习,下面®文档大全网为大家整理了2020年二级建造师考试《建筑实务》知识点归纳,希望对考生们有所帮助。

【篇一】2020年二级建造师考试《建筑实务》知识点归纳


  节能工程检验批、分项及分部工程的质量验收程序:

  (1)节能工程的检验批验收和隐蔽工程验收应由监理工程师主持,施工单位相关专业的质量检查员与施工员参加;

  (2)节能分项工程验收应由监理工程师主持,施工单位项目技术负责人和相关专业的质量检查员、施工员参加;必要时可邀请设计单位相关专业的人员参加;

  (3)节能分部工程验收应由总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主持,施工单位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和相关专业的质量检查员、施工员参加;施工单位的质量或技术负责人应参加;设计单位节能设计人员应参加。

【篇二】2020年二级建造师考试《建筑实务》知识点归纳


  消防工程竣工验收:

  对具备相应情形的特殊建设工程,建设单位必须向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申请消防设计审核,并且在工程竣工后,向出具消防设计审核意见的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申请消防验收。

  需取得施工许可证的普通建设工程,建设单位应当在取得施工许可、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七日内,通过省级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网站进行消防设计、竣工验收消防备案,或者到公安机关消防机构业务受理场所进行消防设计、竣工验收消防备案。

  依法不需要取得施工许可的建设工程,可以不进行消防设计、竣工验收消防备案。

【篇三】2020年二级建造师考试《建筑实务》知识点归纳


  室内环境质量验收:

  (1)民用建筑工程根据控制室内环境污染的不同要求,划分为以下两类:

  1)Ⅰ类民用建筑工程:住宅、医院、老年建筑、幼儿园、学校教室等民用建筑工程;

  2)Ⅱ类民用建筑工程:办公楼、商店、旅馆、文化娱乐场所、书店、图书馆、展览馆、体育馆、公共交通等候室、餐厅、理发店等民用建筑工程。

  (2)民用建筑工程及室内装修工程的室内环境质量验收,应在工程完工至少7d以后、工程交付使用前进行。

  (3)检测数量的规定:

  1)民用建筑工程验收时,应抽检有代表性的房间室内环境污染物浓度,检测数量不得少于5%,并不得少于3间。房间总数少于3间时,应全数检测。

  2)民用建筑工程验收时,凡进行了样板间室内环境污染物浓度测试结果合格的,抽检数量减半,并不得少于3间。

  3)民用建筑工程验收时,室内环境污染物浓度检测点按房间面积设置,且应符合《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2013年版)》GB50325—2010的规定。

  4)当房间内有2个及以上检测点时,应采用对角线、斜线、梅花状均衡布点,并取各点检测结果的平均值作为该房间的检测值。

  (4)检测方法的要求:

  1)民用建筑工程验收时,环境污染物浓度现场检测点应距内墙面不小于0.5m、距楼地面高度0.8~1.5m。检测点应均匀分布,避开通风道和通风口。

  2)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中甲醛、苯、氨、总挥发性有机化合物(TVOC)浓度检测时,对采用集中空调的民用建筑工程,应在空调正常运转的条件下进行;对采用自然通风的民用建筑工程,检测应在对外门窗关闭1h后进行。对甲醛、氨、苯、TVOC取样检测时,装饰装修工程中完成的固定式夹具,应保持正常使用状态。

  3)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中氡浓度检测时,对采用集中空调的民用建筑工程,应在空调正常运转的条件下进行;对采用自然通风的民用建筑工程,应在房间的对外门窗关闭24h以后进行。

  (5)检测结果的判定与处理

  1)当室内环境污染物浓度检测结果不符合相关要求时,应查找原因并采取措施进行处理。采取措施进行处理后的工程,可对不合格项进行再次检测。再次检测时,抽检量应增加1倍,并应包含同类型房间及原不合格房间。再次检测结果全部符合本规范的规定时,应判定为室内环境质量合格。

  2)室内环境质量验收不合格的民用建筑工程,严禁投入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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