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2019年春季开学时间-2019年春季浙江温州苍南县教师资格认定时间:5月21-24日

副标题:2019年春季浙江温州苍南县教师资格认定时间:5月21-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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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资格证# 导语】®文档大全网从苍南县人民政府发布的《2019年春季浙江温州苍南县教师资格认定工作通告》得知,2019年春季浙江温州苍南县教师资格认定时间已公布,认定时间为5月21-24日,具体详情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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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现场确认

  1.现场确认时间:2018年5月21日至24日。由于申请认定人员较多,为确保工作有序开展,将根据认定类别、学科对申请对象分期安排。具体分期情况将通过苍南教育信息公开网(http://www.cncn.gov.cn/col/col1255479/index.html)和短信形式提前通知,请予以关注。

  2.现场确认地点:设在苍南县教育局一楼(苍南县灵溪镇渎浦街)。

  3.现场确认须携带材料

  (1)报名号信息(认定申请表上已有,无需另外提供);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或人事档案所在地单位(包括各级人才交流中心)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4)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2011年试点工作启动前全日制师范教育类毕业生还需提供本人档案中在校期间教育学、心理学教育教学实习等成绩单复印件,复印件须加盖县级及以上档案管理部门或教育行政部门相关印章);

  (5)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6)《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原件(有效期3年)及复印件;

  2016年以后取得教育部考试中心的《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的申请人员可直接下载打印考试合格证明,无需提供原件。

  (7)与网报同一底版的单寸照片4张,在照片背面用圆珠笔写上自己的姓名、申请学科在现场确认时上交。

  根据《教育部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关于启用新版<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的通知(教资字〔2019〕5号)要求,自本次认定工作起,启用新版《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采用《个人书》替代原有《思想品德鉴定表》。新版申请表取消了无犯罪记录证明信息栏,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的无犯罪记录证明由苍南县教育局对接公安机关核查,并将核查结果留档备查。若核查发现申请人有犯罪记录的,按《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等有关规定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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