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生对象
1.幼升小。年满6周岁,即2017年8月31日以前(含8月31日)出生,未注册过学籍且符合临港区小学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
2.小升初。临港区户籍的小学应届毕业生、外地户籍符合临港区初中入学条件的儿童少年。
二、报名时间
4月15日8:30至4月19日24:00,正式网上报名。
三、招生流程
第一步:登录平台,网上报名。
4月15日8:30至4月19日24:00,家长登录“爱山东”APP,具体报名进入步骤:首页左上角切换到“威海市”--在首页应用列表点击“查看全部”--左侧点击“教育考试”栏目--右侧点击“威海市中小学招生”进入“临港区学校报名”,点击“学校报名”
填写。根据提示如实填写报名入学信息,填写的信息务必与相关证件信息保持高度一致,以免造成与大数据比对不通过。
为提高比对,家长要同时拍照上传相关证件,上传的证件拍照要清晰。网上报名先后顺序与录取先后顺序无关,建议错峰登录平台,完成网上报名。
第二步:及时关注,查询进度。
家长可适时通过临港区中小学招生入学服务平台“个人中心”(进入方式同第一步)查看报名审核结果,会显示以下提示结果。
1.待审核。报名信息正在进行大数据比对或正在进行后台审核。
2.待家长重新修改。报名信息不准确或证件照片不清晰,家长需要尽快重新上传报名信息。
3.报名成功待分配学校。学生报名信息准确无误,经大数据比对或审核通过,等待后台分配好学校后会直接通过平台发放入学通知书。
4.已取消。不符合临港区报名条件,可到户籍所在地、居住地或监护人工作所在地申请入学。
第三步:查询录取结果。
8月29日,家长登录“临港区中小学招生入学服务平台”(登录方式见第一步),查询录取结果。
第四步:新生入学报到。
8月30日,新生持临港区中小学招生入学服务平台“个人中心”二维码(持电子版或持打印版均可)到录取学校报到。
四、报名所需准备材料
(一)临港区户籍的适龄儿童少年
1.在临港区有房产的,需准备适龄儿童与其法定监护人的户口本、临港区房产证(或不动产登记证或房产管理部门已备案的正规购房合同及交款发票)等原件。
2.临港区无房产的,准备户口本原件。
3.草庙子辖区拆迁房人员子女,需准备法定监护人户口本、拆迁协议或集中建房协议书(补偿协议书)、经济合作社(村)及居委会出具的《威海临港区回迁房小区房产情况信息表》等证明材料。购买拆迁房的需提交拆迁协议、买卖协议及房屋买卖转账交易记录(银行流水)。
4.草庙子辖区大龄青年安置房人员子女,需准备法定监护人户口本;大龄青年房购置协议及房屋买卖转账交易记录(银行流水)。
(二)外地户籍的适龄儿童少年
1.临港区有房产的,需准备适龄儿童与其法定监护人的户口本、临港区房产证(或不动产登记证或房产管理部门已备案的正规购房合同及交款发票)等原件。
2.临港区无房产的,需准备户口本、法定监护人在临港区居住证、临港区用工单位合法的劳动合同或工商部门发放的营业执照等原件。
说明:
1.优先安排有临港区户口和购房的适龄儿童少年;对于只有临港区购房的按照购房时间进行统筹安排。
2.房产持有者需是孩子本人或其法定监护人(父母属于孩子的法定监护人)。若孩子出生即随父母一方落户祖父母、外祖父母的,可提供祖父母、外祖父母的房产(若孩子不是一出生即随父母一方落户祖父母、外祖父母的,不认可为学区房);优先安排房产性质为住宅的人员子女。
3.若提供的户口本无法体现父母与适龄儿童的关系,需提供孩子的出生证明。
4.荣成、文登、乳山户籍无法办理居住证,因此该类家长网上提交材料时可在提交居住证栏提交户口本主页及租房合同。
五、其他事项
(一)优惠政策。高层次人才子女、烈士子女、现役军人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及其他各类优抚对象,在同等条件下按照有关政策给予优先安排。
(二)补充报名。未按时参加网上报名的适龄儿童少年,家长要随时关注“威海临港教育”微信公众号发布的补充报名通知,在补充报名通知规定的时间内进行报名。
(三)咨询电话。家长在报名过程中有问题可以咨询以下电话。
临港区教育分局咨询电话:5581912
附件:威海临港区拆迁房小区房产情况信息表(请扫描下方二维码,下载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