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少儿升学# 导语】各位淮安市经济技术开发区要升学的学生家长朋友们注意啦!2019年经济技术开发区中小学新生入学预登记今日已启动,今天®文档大全网为各位分享了2019江苏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中小学入学预登记的具体安排,欢迎大家的关注。
2019年江苏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中小学入学预登记时间
一、登记对象
(1)小学
符合法定小学入学年龄(2012年9月1日--2013年8月31日之间出生)且2019年拟到开发区区域小学一年级入学的适龄儿童。
(2)初中
2019年小学应届毕业生且2019年拟到开发区区域初中七年级入学的适龄少年。
二、预登记时间
2019年5月13日—19日参加预登记。
三、登记方式
(一)本次入学预登记采用网络登记方式,请于2019年5月13日至5月19日期间通过手机微信扫描二维码(见下图)进行网上登记。也可关注淮安小学升学公众号,在菜单栏“入学登记”-“开发区预登记”处登记报名。
公众号二维码将在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官方网站、各学校门口(微信公众号)、小区公示栏(村居服务大厅)等醒目处对外公布。
(二)进入预登记平台后请仔细阅读页面内容再填写。每个学生身份证号只能选择一所学校,请仔细核对施教区确认要求,选择相应的施教学校,所填内容确认无误后再提交上传。
四、施教区确认
(一)适龄儿童、少年的户口与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同一户籍,户籍地址、居住房屋产权证和实际居住地三者一致,按房屋产权证地址确认施教区(户籍、居住房屋产权证与实际居住地不一致的,须在2019年6月30日前迁移一致。否则不能对照学区入学)。在施教区内的门面房、写字楼等非住宅用房不能作为确认施教区的条件。
(二)适龄儿童、少年的户口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在开发区常住的,其父母双方都是非本市的现役军人(含武警)及公派出国工作的专家、技术人员,按实际居住地确认施教区学校。
(三)适龄儿童、少年的户口随父母户口在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处落户的、户口从未迁移过并实际常住,其父母双方均无房并能提供市区、淮阴区无房证明的,按实际居住地确认施教区学校。
(四)租住公有住房人员子女。租住公有住房人员能提供公租房证明、至少一年(含)以上缴纳相关费用的原始凭证及市区、淮阴区无房证明的,按实际居住地确认施教区学校。
(五)被拆迁人员子女。拆迁未购房的无房户,凭拆迁协议和市区、淮阴区的无房证明,按其户籍所在地(原居住地)确定施教区;拆迁重新购房的,以新购房产确定施教区(须满足户籍地址、居住房屋产权证和实际居住地三者一致要求);拆迁安置的,以安置地确定施教区(此类人员须提供市区、淮阴区无房证明)。
2019年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中小学入学预登记所需材料
(一)购房户(三者一致)
房产证、户口簿、身份证(监护人)原件;
(二)购房户(三者不一致)
新购房尚未办理房产证的,需准备好购房合同、契税发票、户口簿、身份证(监护人)原件;(户籍迁入和房产证办理均须在2019年6月30日前完成发证,2019年秋季招生报名时须满足户籍、房产证、实际居住“三者一致”)。
(三)未拆迁原住户
房产证(农村地区可提供建筑许可证或土地使用证)、户口簿、身份证(监护人)原件;
(四)拆迁户
拆迁协议(拆迁安置证明)、户口簿、身份证(监护人)原件。拆迁安置房已取得房产证的,需按“三者一致”要求执行。
(五)外来务工人员(指非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清江浦区、生态文旅区、工业园区户籍,且在开发区范围企业上班或开发区范围经商人员)。
1.经商人员: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三证不合一”的营业执照提供)、居住证、户口簿、身份证(监护人)原件;
2.企业员工:合法劳动合同、在开发区养老保险缴纳凭证(用人单位缴纳)、居住证、户口簿、身份证(监护人)原件。
(注:以上证件均须在有效期内,除户口簿外涉及发证单位的应为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有关部门)
外来人员子女户籍须与经营许可证上法人或经营者、劳动合同上乙方在同一户籍(不符合的不能作为有效材料);居住证所有人应与经营许可证上法人或经营者、劳动合同上乙方统一。居住证、营业执照、劳动合同截止日期为2019年6月30日;养老保险在秋季招生报名时,至少缴纳1个月。
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入学将结合居住证地址及定点学校秋季招生实际,按照相对就近原则由社会事业局统筹安排。原则上就读初中的以韩泰路为界,居住证地址在韩泰路以西的安排在开发区启明中学,韩泰路以东的安排在徐杨中学。就读小学的居住证地址为枚乘街道范围安排在天津路小学枚乘路校区,南马厂街道范围安排在南马厂小学,钵池街道及徐杨街道飞耀路以西范围安排在广州路小学,徐杨街道飞耀路以东范围安排在富士康实验小学(居住证地址在鸿海路、迎宾大道、板闸干渠、宁连路、徐杨路合围区域可调剂至安澜路小学)。
2019年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中小学入学预登记注意事项
(一)根据《关于改进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入学学区认定过程中不动产信息查询业务工作的通知》,2018年6月起,主城区范围内无房证明(不动产登记簿信息利用结果证明)不再需要有关学生家长提供,由接受登记学校代为办理。
(二)本次登记为预登记,审核结果作为秋季招生参考非最终结果。2019年秋季招生正式开展时,如遇上级政策调整及报名形式调整以最新要求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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