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河北承德医学院招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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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经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批准,承德医学院2016年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8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基本情况
单位:承德医学院,主要职责:普通高等教育
承德医学院:我校创建于1945年,校园占地1235亩,有教职工2156人(含附属医院),其中专业技术人员1915人;专任教师918人,具有硕士以上学位教师占教师总数的72.88%;现有全日制在校生9300余人,建校以来已培养近3万余名毕业生。学校2015年荣获“全国文明单位”称号,有直属附属医院1所,非直属附属医院23所,教学实习医院45所。
二、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贯彻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公开招聘,在考试、考核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三、招聘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统一招聘方式。
按照制定招聘方案、发布招聘公告、报名及资格审查、招聘考试(笔试、面试)、考察、体检、拟聘人员公示、聘用等步骤进行。
四、招聘条件、岗位、人数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2015、2016年全日制普通类高校毕业生,博士可放宽到2014年毕业的毕业生。
3.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有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年龄、学历学位、专业和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招聘人数和岗位条件:
2016年承德医学院拟公开招聘专业技术岗位人员7名、管理岗位人员1名。具体招聘人数和岗位条件详见《河北省2016年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附件1:《河北省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2016年统一招聘岗位信息表》。
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非应届毕业的全日制普通类高校在读学生不在招聘范围。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此外,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回避关系是指《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第四十一条关于“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聘用单位负责人员和招聘工作人员在办理人员聘用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也应当回避”的规定。
五、招聘程序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网上报名。报名网址:河北省人事考试网(www.hebpta.com.cn)。报名程序、方法、要求等请查阅《河北省2016年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不接收其他方式报名。
2.准考证发放:由考生按照《河北省2016年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自行下载打印。
(二)笔试
笔试组织工作委托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统一组织实施,时间、地点、考试内容、笔试成绩查询方式等相关信息详见《河北省2016年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三)面试
1.面试人选确定。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计划招聘人数与进入面试人选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比例内末位笔试总成绩并列的都进入面试。
2.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3.面试方式。面试采用现场测评方式,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和与岗位匹配度。面试实行百分制,当场打分,面试成绩采用“体操打分”方法,去掉一个分和一个最低分,其他分数的平均分为面试成绩。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60分。面试成绩当天在我单位网站发布。
4.资格复审。我单位电话通知确定入围的面试人选,面试前一天进行资格条件复审。资格条件复审时,面试人员应按照招聘岗位资格条件要求提供本人身份证、准考证、毕业证、学历学位证等相关材料的原件。经复审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取消面试人选资格。
5.总成绩合成。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两部分计算考试总成绩,满分100分,最低合格分数线60分。其中,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分别占40%、60%,即总成绩=笔试成绩(职业能力测验+公共基础知识)÷2×40%+面试成绩×60%。计算考生成绩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四)体检、考察
根据考生考试总成绩,按1:1比例在最低合格线以上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选。如考试总成绩相同,按面试成绩高者确定人选。体检工作由承德医学院统一组织,体检参照现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
体检合格的,由承德医学院人事处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查。考察、体检不合格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并从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公示
经考察、体检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www.hbrsw.gov.cn)、承德医学院网站显著位置进行公示,公示期7个工作日。
(六)聘用
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程序办理相关聘用手续。被聘用人员按相关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六、信息发布及政策咨询
通过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www.hbrsw.gov.cn)面向社会公开发布招聘信息;通过承德医学院网站(www.cdmc.edu.cn)公布招聘过程中的资格复审时间和地点、面试时间和地点、面试成绩、体检人员名单等信息。请考生注意查看相关信息。
政策咨询电话:0314-2291116(承德医学院人事处)
监督举报电话:0311-88616879(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承德医学
2016年5月3日

2016河北承德医学院招聘公告.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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