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选调计划
高中数学研训员1名
二、选调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作风正派,有较强事业心、开拓精神和团队合作精神;有良好的职业声誉和一定知名度。
2.身心健康,富有朝气,有规模学校教育教学、管理工作经历。
3.绍兴市中小学(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相关学科的在职教师或教研员,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证、高级教师职称。
4.具有比较扎实的专业理论基础,经验丰富,曾获得区、县(市)级及以上优质课一等奖或教坛新秀、学科带头人等学术荣誉。
5.具有较强的教学科研及指导能力,主持过区、县(市)级及以上相关专业的教科规划(或教改项目)课题并获奖;至少有2项教育科研成果(论文或课题)在省级及以上刊物公开发表或获地市级一等奖及以上;开设过区、县(市)级及以上教师专业发展培训讲座或公开课;能带动并指导教师进行教学研究。
6.具有较强的教学功底与教研组织协调管理能力,参与过区、县(市)级及以上的优质课比赛评委或考试命题工作,能设计教师教育教学课程,能独立组织市级及以上教学研讨及教师培训活动。
三、选调程序
1.报名:报名人员填写选调报名登记表和量化考核表并递交相关佐证材料。符合条件者请携带学历证书原件、获奖证书原件、身份证原件以及复印件、报名登记表、量化考核表各一份于2022年12月6日—12月20日(双休日除外)到绍兴市教育教学研究院办公室报名(绍兴市越城区云栖路66号五楼520室),同时将报名材料电子稿发送至63711993@qq.com(联系人:杨伯明,电话:88909267)逾期不予受理。
2.资格审核与量化评价:根据选调条件,进行资格审查。对符合条件报名人员进行业绩与荣誉的量化考评排序,确定6位人选参加面试(如第6名有多名并列,则均进面试)。如通过资格审核人选少于6人,则全部进入面试。进入面试人员与选调人数原则上不低于3:1(如低于3:1,由研究院选调工作领导小组研究,报市教育局和市人力社保局同意,可适当降低选调比例或取消)。
3.面试:面试由研究院组织。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考核总分=业绩、荣誉材料量化考评分50%+面试考核成绩50%,保留两位小数。根据考核总分,按照1:1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如出现总分相同人数超过选调计划,则按面试成绩高者录取。为确保选调人员综合素质,设定总成绩最低控制分数为60分,如出现总分60分以下的不予录取。
4.体检:考生在体检前确认放弃的,可进行依次递补(递补到第三名仍放弃的,不再往后递补)。考生根据公示的体检名单在规定时间内向教育教学研究院报到,由研究院统一组织体检,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不在规定时间内参加体检者,按自动放弃处理,缺额不再增补。体检标准参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首次体检不合格,本人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申请,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复检仍不合格,取消选调资格,缺额不再增补。体检合格,进入考察程序。
5.考察:考察工作由研究院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规定执行,考察中发现不符合招引要求的,取消选调资格,缺额不再增补。考察合格,进入公示程序。
6.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上报市教育局,经市教育局核准后在网上进行为期7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期满后,按规定程序办理调动手续。公示期间有反映的,经核实有不适宜从教的情况,不予选调,缺额不再增补。
四、选调聘用
拟选调人选名单,经市教育局党委会议研究同意,办理调动手续。选调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一年。
五、其他
在选调工作组织实施过程中将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有关要求,落实防疫措施,具体防疫要求按国家、省、市相关规定执行。绍兴市教育局、绍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行全程监督,对违反招考纪律的单位和个人,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绍兴市教育局监督电话:0575-85093033;绍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监督电话:0575-851253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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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标题:绍兴市教育局关于下属事业单位选调工作人员的公告
文章来源:http://jyj.sx.gov.cn/art/2022/12/5/art_1489173_5901991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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