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桐庐县公示,2017浙江杭州桐庐县旅游委员会招聘公告

副标题:2017浙江杭州桐庐县旅游委员会招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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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工作需要,桐庐县旅游委员会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编外用工)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基本条件


1、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具有履行职位所必要的政治素质和政策业务水平,具有岗位所需组织、协调能力;


2、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无违法记录;


3、文化程度:大专及以上(旅游管理、汉语言文学、文秘、计算机专业);


4、性别:男女不限,年龄35周岁以下;


5、身体健康,能胜任岗位要求;


6、本县户籍(户籍以2016年 12月31 日的户口所在地为准);


二、报名


1、报名时间:2017年3月20日- 22日(9:00-11:30,14:00-16:30);


2、报名地点:桐庐县旅游委员会(桐庐县迎春南路258号国资大厦12楼1206室);


3、联系人:叶萍珠;联系电话:58593681、13777408108;


4、报名所需材料:


(1)户口簿、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近期两寸正面免冠彩照1张;


(4)填写《报名表》(附后);


三、招聘办法、原则


招聘工作由桐庐县旅游委员会组织实施,按照“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面向全县公开招聘。


四、聘用


拟聘用人员名单进行为期3天的公示。公示结束后,没有反映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签订劳动合同。对公示期间反映有问题的拟聘用人员,经查实不符合聘用条件的,或本人书面申请自动放弃的,取消其拟聘用资格。


聘用前与原单位签订劳动(聘用)合同的,由本人负责与原单位办理解除劳动(聘用)合同关系。


聘用人员实行3个月的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内)。试用期内经考核发现不符合聘用条件、不能胜任工作的,将解除劳动合同关系。


五、工资待遇


按照《桐庐县机关事业单位机构设置和人员配置暂行办法》规定执行。


本公告由桐庐县旅游委员会负责解释。


原标题:桐庐县旅游委员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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桐庐县旅游委员会公开招聘报名表.doc




2017浙江杭州桐庐县旅游委员会招聘公告.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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