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录取照顾政策
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考生,录取时将考生学业考试成绩总分加分投档。同一考生符合多项加分投档条件时,只能享受其中分值的一项。
少数民族考生(凭市民族宗教事务局证明)加5分投档;归侨、归侨子女、华侨子女、香港和澳门及台湾省籍考生(凭侨办、台*明)加10分投档。
烈士子女、因公牺牲军人子女、现役军人子女录取照顾政策按相关文件执行。
符合加分条件的考生,在6月5日前持《照顾加分申请表》到相关部门办理核准手续后,由生源学校汇总后上报市招办,由市招办审核并公示无异议后执行。
2017江苏徐州中考考生加分录取照顾政策公布.doc正在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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