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岗位
本次拟公开招聘3名工作人员,均纳入事业编制内管理,具体岗位及条件要求如下:
二、招聘对象
符合招聘岗位资格条件的2023年应届毕业生。
三、招聘条件
应聘者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政治立场坚定,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有志投身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事业;
(三)年龄一般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7年3月1日后出生)。京外生源还应符合进京落户有关政策;
(四)遵纪守法,作风正派,品行端正,爱岗敬业;
(五)身体健康,吃苦耐劳,具备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六)具备招聘岗位所要求的相关条件。
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一)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二)曾被开除党籍、公职的;
(三)曾在各级公职人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录用纪律行为,还在禁考期的;
(四)被依法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的;
(五)曾有学术不端等不良行为的;
(六)非2023年应届毕业生;
(七)现役军人;
(八)聘用后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
(九)法律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情形的。
四、招聘程序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分为报名、资格审查、笔试确认、笔试、面试、考察和体检、公示、聘用等阶段。
(一)报名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网上报名,考生可于2023年4月3日8:00至4月13日24:00期间将《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科学研究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详见附件)及证明材料,发送至电子邮箱:rczp@ags.ac.cn报名,邮件和报名登记表名称请按照“招聘部门-姓名-学历”填写。逾期不予受理。
考生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必须一致。考生要仔细阅读书,提交的报名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考生提供虚假报名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情节严重的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二)资格审查
考生完成岗位报名后,我院根据考生报名提交的信息及材料进行资格审查初审,主要审查报名人员资格条件,包括应聘者身份、学术及岗位所需资格证明等材料。资格初审于报名截止后1日内完成,发布笔试公告,明确笔试具体时间、地点等相关信息。资格复审在面试环节完成。对报考资格的审查贯穿考聘全过程。在各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均可取消其报考资格或者聘用资格。
拟招聘人数与符合条件报考人员比例不低于1:3方可开考,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取消该招聘计划。
(三)笔试确认
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核对报名信息,并严格按照要求完成笔试确认,未按时完成笔试确认的,视为放弃考试资格。
(四)笔试
笔试纳入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直属单位2023年度公开招聘统一笔试(详见2023年3月20日发布的《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直属事业单位2023年度公开招聘公告》),于2023年4月22日9:00-12:00在北京市进行。笔试主要测试考生综合素质、通用知识和文字表达能力。
(五)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招聘计划数与达到笔试最低分数线人数1:5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不足1:5比例的,按达到笔试最低分数线实际人数面试。笔试最低分数线按照笔试实际参考人数80%的通过比例划定。
面试主要测试考生的素质能力与招聘职位的匹配度。部分岗位根据需求,采用笔试、面试、实际操作等方式进行专业能力测试。
(六)考察和体检
招聘单位根据各招聘岗位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1:1的比例确定参加考察和体检的人选,经考察和体检不符合聘用要求的,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不进行专业能力测试的岗位,综合成绩的计算方法为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满分100分。
进行专业能力测试的岗位,综合成绩的计算方法为笔试、面试、专业能力测试成绩分别占50%、30%、20%,满分100分。
考察。按招聘计划数等额进行考察,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岗位匹配度、学习和工作表现、心理素质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
体检。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在指定医院进行体检,并适时开展心理测试评估。
(七)公示
招聘单位经考察和体检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在人社部“中央和国家机关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平台、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政府网站(http://www.lswz.gov.cn)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招聘岗位、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准考证号、毕业院校等,同时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
(八)聘用
公示无异议的,招聘单位与拟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实行聘用制管理。
五、注意事项
(一)本次公开招聘报名、笔试、面试均不收取任何费用。考生应根据公告内容,合理安排时间和行程。已确认参加笔试,无正当理由不参加的,将记入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系统事业单位考试诚信档案,并视情节报告相关部门。
(二)考生应对所提交的材料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及聘用资格,情节严重的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三)笔试安排、参加面试人员名单及具体安排将在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政府网站(http://www.lswz.gov.cn)发布。对放弃参加面试的考生空缺出的岗位,按笔试成绩排序依次递补,请考生密切关注。
(四)参加笔试的考生请根据笔试公告,打印准考证。参加笔试时,须同时携带准考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与报名时一致)。
(五)进入面试的考生,需提供报名时提交的有关证书及证明材料纸质复印件(复印件须由本人签字确认)。
(六)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七)学科专业请参照教育部政府网站发布的学科目录。其中,本科专业请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2版)》,研究生专业请参照《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2022版)》或查询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
所学学科专业不在选定的参考目录中,但与岗位所要求的学科专业类同的考生,可通过电话主动联系招聘单位确认报名资格。
(八)其他有关事项请注意查询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政府网站。
咨询电话:010-58523681
(工作日8:30-12:3014:00-1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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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标题: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科学研究院2023年度应届毕业生公开招聘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mohrss.gov.cn/SYrlzyhshbzb/fwyd/SYkaoshizhaopin/zyhgjjgsydwgkzp/zpgg/202304/t20230403_49793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