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房山区中考报名号规则 (一)具有本市正式户籍的应届初三年级学生可以报名、报考。 (二)具有本市正式户籍的年龄在18周岁以下的往届生可以报名、报考。 (三)并无本市正式宣布户籍,属以下情况之一的本市中职初三年级学生可以报名者并录取适当学校。 1、属下列情况之一者,可以报考普通高中: (1)由人力社保部门判定的属于“原北京进社区知青子女”的学生; (2)由区台办认定的属“台胞子女”的考生; (3)存有博士后管委会办公室出具介绍信和“博士后研究人员进站核准函”人员子女证明的学生; (4)由人民解放军相关政治部门认定的属“随军子女”的考生; (5)存有市人力社保部门核发的“北京市工作居住证”人员子女的学生; (6)父(或母)一方有本市常住户籍的考生; (7)由中建二局第一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判定的'属于“中建二局第一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职工子女”中的非农业户籍学生。 新增(8)积分落户人员在中考报名结束前完成落户,其随迁子女按本市户籍考生报名; 未完成落户的有关学生恳请按非本市户籍报名者,同时须要挑选“分数落户人员子女”选项。 2、由首钢矿业公司认定的属“职工子女”中河北省户籍的考生,可以报名并报考从石景山区招生的普通高中和首钢高级技工学校。 3、由中国化学工程第六建设公司北京分公司判定的属于“化六建北京分公司子女”中的`非本市户籍的学生,可以报名者并录取通州区普通高中及其他规定可以录取的学校。 (四)根据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市教委等四部门制订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后在京参加升学考试工作方案>的通知》(京政办发〔〕62号)精神,符合下列各项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可以报名并报考中等职业学校: 1、返乡务工人员所持在有效期内的北京市居住证、定居登记卡或工作居住证; 2、进城务工人员在京有合法稳定的住所; 3、返乡务工人员在京存有合法平衡职业已八十3年; 4、进城务工人员在京连续缴纳社会保险(医疗保险或养老保险)已满3年(不含补缴); 5、就近入学子女具备本市学籍且已在京已连续就读于初中3年学习年限。 (五)除上述所列情况外,没有本市正式户籍的本市应届初三年级学生可以报名借考。 (六)高级中等学校在校学生(含休学生)严禁报名者。 报考资格审核 各初中校负责管理对本校中职初三年级学生上报材料展开复审,区招考办负责管理初审。 (一)本市户籍考生应提交本人户口簿。 (二)合乎“父(或母)一方存有本市居住地户籍”的非京籍学生应当提供更多以下材料: 1、考生户口簿; 2、父(或母)本市户口簿; 3、父母结婚证; 4、学生出生证、独生子女证或北京市公证机关出示的亲子关系证明。 (三)拟在京参加中职学校考试和录取的“随迁子女”考生应在报名同时提出申请并按要求提交下列有关材料: 1、父母居住证、定居登记卡或工作居住证; 2、父母与子女在同一户口簿的,提交户口簿;父母与子女不在同一户口簿的,须提供孩子出生证明、独生子女证或北京市公证机关出具的亲子关系证明; 3、父母身份证。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00ac53ba561810a6f524ccbff121dd36a32dc4a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