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岳县护龙镇中心小学 关于2017-2018学年度招生工作计划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做好小学升入初中免试就近入学的实施意见》(教基一〔2014〕1号)、《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实施办法》、《四川省教育厅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5年城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通知〉的通知》(川教函〔2015〕212号)、《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统筹推进县域内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 》(川府发〔2017〕17号)等有关法律法规精神,结合安岳县乡镇实际,特制订2015年乡镇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确保每一位适龄儿童都能入学并完成九年义务教育。科学构建公平、公开、有序的招生工作机制,进一步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维护社会稳定。 二、工作原则 按照“划片免试、就近入学、严控班额”的原则,依法保障乡镇招生对象全部入学,确保2017年秋季小学一年级招生工作顺利实施。 三、招生政策 1.招生对象及条件 (1)具有护龙镇户籍的适龄儿童,即年满6周岁(2011年8月31日及以前出生),符合招生范围的适龄儿童。 2.招生范围。中心校招收金盆村、河堰村、遂安村、四新村、高红村、高鹏村的适龄儿童;天山村小学招收天山村、鲤云村、羊角村、聪明村部分的适龄儿童;木厂村小学招收木厂村、聪明村部分的适龄儿童。 3.招生计划:中心校招收4个班,天山村招收1个班,木厂村招收1个班。 4.招生办法。 户籍生根据户口簿标明的地理位置,按所在区域划片就近入学,由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组织相关人员现场进行资格审查,登记审核时须提供以下材料:⑴、户口簿(或常住人口登记表)原件及复印件(如须证明亲属关系的要提供其他相关佐证材料);⑵儿童预防接种证。 四、招生要求 (一)小学一年级新生按学校招生办法进行登记审核。 (二)任何人不得突破学校招生范围和招生计划。 (三)审核人员不得在审核学位申请材料时徇私舞弊,如一经查实,将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五、其他 本招生方案实施过程中出现的具体问题由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决定。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01186afb32d4b14e852458fb770bf78a65293aeb.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