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定假期 新中国成立以后,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于1949 年12月将5月1日定为法定的劳动节,全国放假一天。 每年的这一天,举国欢庆,人们换上节日的盛装,兴高采烈地聚集在公园、剧院、广场,参加各种庆祝集会或文体娱乐活动,并对有突出贡献的劳动者进行表彰。 1999年9月18日,中国国务院发布《国务院关于修改〈 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的决定》,第一次修订了 1949年12月23日中国政务院发布的《全国年 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 节日活动 1999年9月18日,中国国务院发布《国 务院关于修改〈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的决 定》,第一次修订了1949年12月23日中国政务院发布 的《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将每年春节、“五一”和国庆节法定节日加上调休,全国放假7天,形成了3个“黄金周”。 日本:对工薪阶层来说,这个长假的意义真是不同寻 常。因此,在日本,劳动节专门的庆祝活动日渐被“ 五一黄金周”所取代。而且从4月29日开始, 日本就已经进入了“黄金周”。 纪念歌 1921年“五一”前夕,在北 京的共产主义小组成员邓中夏等人创办 的长辛店劳动补习学校里,工人们学唱《五 一纪念歌》。其歌词是:“美哉自由,世界 明星,拼吾热血,为他牺牲,要把强权 制度一切扫除净,记取五月一 日之良辰。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01c1a0d669ec0975f46527d3240c844769eaa09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