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2-4-2 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还款计划变更申请书 国家开发银行 分行: 年 月 日,本人及共同借款人 与贵行签订了编号为 的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借款合同,合同中约定贷款本金还款计划为: 年至 年每年12月21日偿还贷款本金 元; 年(贷款最后1年)偿还贷款本金 元。 现由于 (填写原因),特向贵行申请变更本人还款计划,变更后的还款计划为: 年至 年每年12月21日偿还贷款本金 元; 年(贷款最后1年)偿还贷款本金 元。 本次申请仅适用于原合同的还款计划变更,未予变更的内容仍按原借款合同的约定执行。 特此申请。 借款学生: 年 月 日 国家助学贷款是党中央、国务院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利用金融手段完善我国普通高校资助政策体系,加大对普通高校贫困家庭学生资助力度所采取的一项重大措施。国家助学贷款是由政府主导、财政贴息、财政和高校共同给予银行一定风险补偿金,银行、教育行政部门与高校共同操作的专门帮助高校贫困家庭学生的银行贷款。借款学生不需要办理贷款担保或抵押,但需要承诺按期还款,并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借款学生通过学校向银行申请贷款,用于弥补在校学习期间学费、住宿费和生活费的不足,毕业后分期偿还。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01cfa86e30687e21af45b307e87101f69e31fbfb.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