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信息统计单招章程 第一条为了规范河南信息统计单招考试的管理,保证考试的公正、公平、公开,促进河南信息统计事业的发展,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教育部门的规定,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河南信息统计单招章程适用于全省范围内的信息统计单招考试,包括考试的组织、报名、考试内容及评分等各个环节。 第三条 河南信息统计单招考试的主管部门为河南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具体实施由河南省统计局承担。 第四条 河南信息统计单招考试实行统一命题、统一组织、统一评卷的原则。 第二章 报名与资格审查 第五条 河南信息统计单招考试的报名时间、报名方式、报名费用等事项由河南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制定并公布。 第六条 报名者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二)具有河南省户籍或在河南省长期居住(居住时间不少于1年); (三)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 (四)具有高中及以上学历或同等学力; (五)身体健康,能够胜任信息统计工作。 第七条 报名者应提交以下材料: (一)本人身份证明材料; - 1 - (二)户籍证明或长期居住证明; (三)学历证明或同等学力证明; (四)《河南信息统计单招报名表》。 第八条 河南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应在报名截止后10个工作日内完成资格审查工作,并将审查结果通知考生。对符合条件的考生,发放《河南信息统计单招准考证》。 第三章 考试内容与评分 第九条 河南信息统计单招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两个环节。其中,笔试分为公共基础知识测试和专业知识测试两个部分,面试为专业面试。 第十条 公共基础知识测试内容包括语文、数学、英语等科目,旨在考察考生的基本素质和综合能力。 第十一条 专业知识测试内容主要涵盖统计学基础、计量经济学、信息系统等方面的知识,旨在考察考生的专业素养和实际工作能力。 第十二条 面试环节主要考察考生的综合素质和实际工作能力。采用小组面试的方式,主要包括专业操作实践和情景模拟等两个环节。 第十三条 河南信息统计单招考试实行分数制,总分为100分。其中,公共基础知识测试占30分,专业知识测试占50分,面试占20分。笔试部分(公共基础知识测试和专业知识测试)满分均为100分,各占50分。考生必须在笔试部分总分达到60分以上,方可进入面试环节。 第十四条 考试成绩按照百分制计算,取两位小数。成绩公布前, - 2 -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02365fcfde3383c4bb4cf7ec4afe04a1b071b0e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