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一 全国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管理工作信息平台工作流程 1. 学位授予单位发布接受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学科专业信息 有关学位授予单位,通过信息平台向社会发布本单位接受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的学科专业信息,以及培养方案、课程考试成绩有效期、全国统考成绩有效期等信息; 2. 申请人员通过信息平台提出申请,提交个人基本信息及电子照片; 3. 信息确认 申请人员在学位授予单位规定的时间内到拟申请的学位授予单位进行现场确认:提交规定的书面材料原件,采集图像与指纹信息,签署诚信承诺书等,接受资格审查; 4. 资格审查 学位授予单位对申请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并将资格审核结果录入信息平台,申请人员须及时关注信息平台查看审核结果;通过资格审核的申请人自动进入在册申请人信息库; 5. 课程考试成绩管理 学位授予单位组织本单位在册申请人的课程考试,并将成绩录入导入信息平台,供申请人查阅; 6. 全国统考考务管理 1在册申请人通过信息平台报名参加全国统考,选择考试科目和考试地点,并在线支付考试报名费; 2组考部门通过信息平台分配考场,编制准考证,组织考试; 3在册申请人通过信息平台下载准考证,参加考试; 申请人应考入场时,将进行指纹验证,验证通过后方可入场参加考试; 7. 论文答辩信息管理 在册申请人在通过学位授予单位相应专业全日制在校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中规定的所有课程考试、全国统一组织的外国语及学科综合水平考试之后,即可通过信息平台向学位授予单位提交论文答辩申请;学位授予单位审核后组织论文答辩; 8. 学位授予管理 学位授予单位按照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授予硕士学位的规定和程序受理同等学力人员硕士学位;学位授予信息将通过信息平台报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备案;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08b9f06d463610661ed9ad51f01dc281e53a568f.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