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儿园校园视频监控安全管理制度 1、幼儿园办公室负责监控室的管理工作,校长室有权对监控室进行检查监督。 2、监控人员负责作好当班的资料记录,发现异常情况必须及时汇报。 3、严格按规定操作步骤进行操作,密切注意监控设备运行状况,保证监控设备安全有序,不得无故中断监控、删除监控资料。 4、监控用的计算机不得做与监控工作无关的事情,严禁擅自开发、修改、删除、安装影响监控系统正常运行和安全的程序或软件。 5、认真学习监控的操作规程,维护和保养好监控设施。 6、保持监控室内卫生清洁、干燥,有关物品摆放整齐。 7、严禁非监控人员进入监控室,除学校规定使用监控人员外,不得向其他人员提供查看监控录像或调阅有关资料。 8、监控室内严禁烟火,严禁携带易燃、易爆、有毒的物品进入控制室。水杯应放置在远离电器设备的地方。 9、监控人员要具有保密意识,要遵守有关保密规定,不得泄露监控录像资料,不得泄露学校安全秘密。 10、配合行政主管部门管理或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依法查询、调用微机储存显示的有关监控数据、资料、发送的信息等,未经领导批准不准泄露。对公安机关和国家安全部门锁定的相关监控信息有责任予以保密和保护。 11、发现网络使用异常情况及时向学校报告。 以上规定一经颁布,立即生效,望相关工作人员严格遵照执行。 1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0271325ef142336c1eb91a37f111f18583d00cd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