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考勤管理制度 员工考勤管理制度 一、 总则 第一条 为保障公司良好的工作秩序,提高员工的工作效率,树立良好的工作作风,现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员工。 二、 权限管理 第三条 人事部负责钉钉系统维护及权限管理、考勤的日常管理、月度考勤统计工作; 第四条 全体员工应严格遵守考勤管理制度,自觉接受人事部考勤监察; 第五条 人事部依据钉钉系统中的考勤数据对考勤进行月度汇总,于次月5日前将各部门考勤情况发至各部门负责人核对,如有疑问者及时到人事部核实。 三、 考勤时间 (一)办公室内勤工作时间(适用于办公室工作人员) 1、工作日正常考勤时间如下 秋冬季: 8:30—17:30 夏季: 8:00—17:30 2、周末实行双休制度。 3、法定节假日按国家规定执行。 (二)公司可根据实际需要调整作息时间。 四、 考勤规定 第六条 公司使用钉钉考勤打卡; 办公室人员实行上下班打卡考勤,在工作日依据考勤使用钉钉打卡2次,分别为上午上班1次,打卡时间不晚于上午上班时间;下午下班1次,打卡时间不早于下午下班时间;中午上下班暂定不需要打卡。 第七条 所有员工必须严格遵守公司考勤制度,在办公室考勤范围内实施WIFI考勤打卡,外出、出差等实施外勤打卡,以钉钉考勤为有效考勤。 员工考勤管理制度 第八条 员工若出现遗忘打卡情况,可在4小时内在钉钉软件中申请补卡,原则上每人每月申请补卡次数不得超过3次,申请补卡3次以上者,乐捐50元/次。如未按时补卡者视为旷工,旷工者乐捐300元/次; 第九条 实际迟到未打卡的,一律不得补卡。 第十条 上班期间未履行任何手续擅自离开工作岗位的,乐捐50元/次。 第十一条 不服从公司安排、未按时到工作岗位报到者,乐捐50元/次。 第十二条 上班时间内,监察人员实施不定期抽查,发现无故不在岗的一律按旷工处理,三次以上者按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处理,予以开除警告; 五、 迟到、早退与旷工 第十三条 迟到与早退 凡未经上级批准,超过公司规定最迟上班时间上班即为迟到,在公司规定最早下班时间之前下班即为早退。 1、迟到或早退 30 分钟(含)以内者,乐捐50元/次; 2、迟到或早退30 分钟以上 1 小时以内者,乐捐100元 /次; 3、迟到或早退超过 1 小时以上者必须提前办理请假手续,否则按旷工处理。 4、月迟到、早退累计达六次者,计旷工一次。 年度内旷工五天及以上者予以辞退。 第十四条 凡属以下情况之一的,视为旷工。 1、未经请假或请假未准强行休假的; 2、工作时间内擅离职守,无故脱岗,对工作造成一定影响的; 3、超过假期又未续假的; 4、迟到60分钟以上或早退60分钟以上的; 5、月迟到、早退累计达五次者; 6、每月累计旷工3天(含)以上或连续旷工3天(含)以上的,视为自动离职,公司将对该员工予以除名,永不录用。 六、 请假 请假、调休应在钉钉上按要求提交申请,由上级领导进行审批,领导审批通过后方可实施(至少在实施前半日之内申请审批通过)。如遇特殊情况,无法提前申请的,需电话告知行政部,同时在实施前半小时内在钉钉系统提交相关员工考勤管理制度 申请完成审批后生效;未经批准擅自实施的,乐捐300元/次。 七、 乐捐 第十五条 所有乐捐仅用于公司集体活动开支。 第十六条 乐捐款项由被乐捐人于乐捐发起24小时内交至行政部,逾期未交或拒不缴纳者于工资中双倍扣除。 第十七条 行政部必须建立乐捐收支台帐。 八、 附则 第十八条 公司其他考勤规定与本制度中相关条款有冲突的均以本制度为准。 第十九条 本制度于****年**月**日生效施行。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04534d2600768e9951e79b89680203d8ce2f6ae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