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银保监局关于核准李玄祺天瑞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任职资格的批复 文章属性 • 【制定机关】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河南监管局 • 【公布日期】2019.07.26 • 【字 号】豫银保监复〔2019〕788号 • 【施行日期】2019.07.26 •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 【时效性】现行有效 • 【主题分类】行政许可 正文 河南银保监局关于核准李玄祺 天瑞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董事任职资格的批复 豫银保监复〔2019〕788号 天瑞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你公司《关于核准李玄祺天瑞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任职资格的请示》(天集财文〔2019〕20号)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中国银保监会非银行金融机构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中国银监会市场准入工作实施细则(试行)》(银监发〔2015〕47号)和《银行业金融机构董事(理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中国银监会令2013年第3号)等有关规定,经审查,批复如下: 一、核准李玄祺天瑞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任职资格。 二、李玄祺应自我局作出本行政许可决定之日起3个月内到任。如未到任,需向我局报告正当理由,否则本行政许可决定失效,我局将办理行政许可注销手续。该人员任命后,你公司应及时将任命文件抄送我局。 此复。 2019年7月26日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04775772e75c3b3567ec102de2bd960590c6d90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