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国家高速包头至茂名线陕西境安康至毛坝至陕川界高速公路收费标准调整的通告 【法规类别】交通运输价格管理 【发文字号】陕交发[2012]29号 【发布部门】陕西省交通运输厅 【发布日期】2012.04.11 【实施日期】2012.04.13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陕西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国家高速包头至茂名线陕西境安康至毛坝至陕川界高速公路收费标准调整的通告 (陕交发〔2012〕29号) 国家高速包头至茂名线达州至陕川界段高速公路定于2012年4月13日零时正式通车,至此包茂高速公路四川境全线贯通。按照《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西部开发省际公路通道包头茂名线陕西境安康至毛坝至陕川界高速公路收取车辆通行费有关问题的批复》(陕政函〔2010〕227号)文件规定,届时将同步取消安康至毛坝至陕川界高速公路原有暂定收费标准,恢复执行正式收费标准,隧道加收通行费标准不变,具体以收费站出口缴费时间为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 》、国务院《收费公路管理条例 》和国家及我省有关规定,现就该段高速公路联网收费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1 / 2 一、安康至毛坝至陕川界高速公路继续实行“入口领卡、持卡通行、出口交卡、凭卡缴费”的封闭式联网收费。 二、通行我省高速公路的机动车辆应主动按照全省收费公路统一车型分类、省政府批准的费(率)额标准及我省载货类机动车辆实行计重收费等有关规定和省交通运输厅、省物价局核定的《联网高速公路收费费额标准》缴纳车辆通行费。 调整后的安康至毛坝至陕川界高速公路收费标准如下: 车 型 分 类 规 格< 2 / 2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0497841fbdeb19e8b8f67c1cfad6195f312be88a.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