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样作好税法宣传 今年4月份是我国第16个税收宣传月,在过去的十五年中,随着RM群众整体素养的提高,广大纳税人和人们群众的税收观念,依法纳税意识有了明显增强和提高。这一方面体现了税务部门在税法宣传工作中取得了成果,另一方面,不可讳言,税法宣传仍是我们税收征管工作中的一个薄弱环节,没有起到应有的作用。 “税法宣传月”年年搞,但取得的成效确不尽人意,是不是说税法宣传月没有搞好?其实不然,每一年在税法宣传月期间,税务部门都不惜人力、物力、财力,也都想法设法运用各种招数来宣传税法,但为什么还是收不到让人中意的效果呢?究其原因,有如下几个方面: 一、重宣传月宣传,没有形成持续的宣传机制。 “税法宣传月”,从这一词中我们可以看出,在这一个月中要搞税法宣传,那么是不是除了这一个月在其它的时间内就不搞税法宣传?这正是在税法宣传工作中的一个严峻的误区。“临时性宣传多,而持久性宣传少”,宣传工作象夏日里的暴雨,雨过地皮湿,没有多久便蒸发了。作为税务工作人员有些业务如果长一点时间不用还都不一定能够记得准确,在用一些政策时还要再看看资料,试问纳税人平时不怎么有机会接触到的东西,你要求他们能有多少了解,你又怎么能够要求他们在更大程度上支持我们税务部门的工作呢?因此使税法宣传出工作流于形式,也使税法宣传目的没有完全达到,偷逃税现象仍时有发生。 1 二、宣传纳税人义务多,宣传纳税人权利少。 一次在搞税法宣传时,有位纳税人问,“你们总是说我们纳税人应该尽什么义务,怎么很少听说税法给我们纳税人的权力是什么?”。这个方面也是我们税法宣传的一个盲点。只是较多的宣传纳税人的义务而纳税人的权力却很少是提到,这样下来会让纳税人出现心理上的不平衡,这样的宣传不能起到宣传税法、教育纳税人的目的。 三、宣传方式的单调化,缺乏有用性。 “宣传材料有什么好看的”,当把一张张印制的宣传材料发给纳税人时,往往是我们还没走开宣传材料就已经在地上了,或者已在起着其它的作用了。贴标语、发传单、挂横幅、设咨询台,是税务部门在宣传税法时惯用的方式,而随着人们生活质量的提高,随着人们生活节奏的加快,很显然这些简单、单调的宣传方式已很难再适应当前的社会的需要,也很难再引起当代人们的关注了,因此使税务部门税法宣传的目的大打折扣,甚至起不到什么作用。 随着税制改革的不断深入,税法宣传工作在我们的税收工作中所占位置越来越重要,而通过近些年来税务部门不懈的努力也确实取得了一些成效,但是在税法宣传工作中的一些盲点不解决不克服,税法宣传也不会收到理想的效果。这就为我们在税法宣传工作上提出了新的要求。税务部门要在税法宣传工作时做好以下工作: 1 一是宣传时间由宣传月集中宣传向经常性、长期性宣传转变。制订一个近、中、远期的税法宣传规划,按照分步实施、循序渐近的工作方针,将税法宣传寓于日常的征管工作中。 二是宣传力量由税务部门的“单兵作战”向全社会共同参与转变。通过税收宣传工作中的长期努力,税法宣传工作赢得了政府部门的高度重视,得到了相关部门和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将税收宣传由部门行为转变为社会行为,形成全社会宣传合力。 三是宣传成效由重声势向重效果转变。税法宣传月活动按照“轰轰烈烈、扎扎实实、节约成本、取得实效”的原则,把以往税法宣传按参加人数多、搞的活动多就算是成功的宣传评估标准转变到注重实际成效上来,把诚信纳税意识是否提高、偷逃税行为是否越来越少、税务部门的征管工作是否真正改善、优质服务是否真正提升等作为评估税法宣传是否取得成效的标准。 四是税法宣传的内容上要更加广泛,更加贴近纳税人贴近广大RM群众。如:纳税人最关怀的我们缴的钱用在了什么地方;税法给我们权力有哪些等等,让纳税人享有知情权。 五是在税法宣传的方式上是要更加的形式多样化,更加的喜闻乐见化,吸引人,比如通过组织联欢会、趣味知识竟答,也可以用当前最流行的XX上答题、短信互动等,这样会使更多的人加入到税法宣传的活动中,让税法宣传深入到每个纳税人的心中 1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049d0a8133b765ce0508763231126edb6e1a76d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