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税收国家”到“预算国家” 李炜光;任晓兰 【期刊名称】《理论视野》 【年(卷),期】2013(000)009 【摘 要】“税收国家”的概念是财政社会学者率先提出的,我国从传统财政模式向税收国家的转型,是近代意义上的产物.从晚清开始,我国的税制结构从以农业税为主体向以工商业税收为主体转型.作为后起国家,税收法定原则与预算法定原则并行不悖,是不是一定要先经历“税收国家”才能发展成为“预算国家”,还有待检验. 【总页数】4页(P41-44) 【作 者】李炜光;任晓兰 【作者单位】天津财经大学;天津财经大学 【正文语种】中 文 【中图分类】F8 【相关文献】 1.税收法治国家与预算法治国家2.北京市财政局 北京市国家税务局 北京市地方税务局 中国人民银行营业管理部 转发财政部 中国人民银行 国家税务总局 《关于中央与地方分享所得税收入的预算级次和预算科目的补充通知》的通知3.安徽省国家税务局转发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税收政策的补充通知——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税收政策的补充通知4.从国防预算转向国家安全预算——对美国"国家安全统一预算"的介评和测算5.试论中国税负的合理性——从“税收国家”走向“预算国家” 因版权原因,仅展示原文概要,查看原文内容请购买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04d5255ecf1755270722192e453610661ed95ad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