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和改善安全管理监察建议书

时间:2022-04-08 16:40:17 阅读: 最新文章 文档下载
说明:文章内容仅供预览,部分内容可能不全。下载后的文档,内容与下面显示的完全一致。下载之前请确认下面内容是否您想要的,是否完整无缺。


农六师:

兵团煤矿安全监察分局近期对你师大黄山豫新煤业有限责任公司一号井进行了多次现场检查,发现该矿井存+735米水平回采工作面上端头隅角瓦斯浓度达到1.2%-3%等隐患,201189日,该矿井发生伤亡事故后,我分局分别于81012日对事故现场及井下有关作业场所进行了检查,再次发现该矿井+735米水平回采工作面上端头隅角瓦斯浓度达到2%-3%等隐患,从发生的伤亡事故及现场检查存在的隐患分析,暴露出你师大黄山豫新煤业有限责任公司在安全生产管理中存在以下问题:

一、安全生产意识不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到位,在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麻痹思想。

一是没有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关于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第165次常务会议精神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发展改革委安全监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煤矿瓦斯防治工作的若干意见》及兵团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未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进行研究、部署,对煤矿重要场所、重点部位和重要环节存在的隐患排查责任落实不到位,防范措施落实不到位,治理整顿不到位;二是安全生产责任落实责任不到位;三是现场安全生产管理混乱;四是未认真吸取七号井向井下放电缆造成的伤亡事故教训,没有组织班子成员及相关部门对+858米水平大型设备撤出、搬运等环节可能存在隐患进行专题研究,未按照兵团煤矿安全监察分局有关文件要求编制大型材料、设备出入井安全专项技术措施:五是三违行为时有发生,未采取有效措施杜绝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和违反劳动纪律行为。

二、隐患排查治理责任落实不到位

一是存在重生产、重效益、轻安全的行为,在突出矿井高瓦斯煤层瓦斯超限隐患未彻底根治的情况下,一味强调生产的重要性,对有关停产整顿命令执行不力,回采工作面带病推进;二是安全设施投入不足,现有提升绞车能力不能满足大型材料、设备出入井的需要,未及时更换,选用调度回柱绞车提升大型材料、设备,且安全保护、防护设施不全,带病运行;三是安全生产考核奖惩制度执行不严,走过场或流于形式,致使矿井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不能在动态中保持,甚至已取得的安全质量标准化成效严重退步;四是事故隐患排查整改不力,对每次检查提出的问题,不能及时研究、安排部署、制定措施、落实责任,不能进行认真整改;五是对矿井存在的提升运输系统绞车提升能力不足、运输人员的斜井人车非标产品、井筒内无防护设施设备及煤层瓦斯抽采时间不足、煤层瓦斯基本参数不清、工作面上端头瓦斯超限等引不起足够重视。

三、现场安全管理严重滑坡

一是合作企业由于安全生产管理理念、重心、方式、方法的不同,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浮躁,对一些生产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往往被忽视,特别是对影响安全生产工作深层次的问题研究不够,认识不足,分管领导、部门之间相互配合、协调统一性差,存在业务管理扯皮或真空现象,安全生产工作管不到位、管不彻底;二是存在怕担责任、怕得罪人的思想,安全生产工作不敢管、不去管现象存在,隐患整改时效性差,甚至出现隐患整改任务落实应付差事或难以执行;三是部分安全管路人员思想麻痹,对一些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习


以为常、熟视无睹;四是部分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责任心不强,职责难以落实,对标准把握不好,安全检查不严、不细、不实,存在安全检查流于形式、走马观花现象。

四、技术管理体系不完善

一是没有建立技术管理责任体系,编制的作业规程、操作规程及安全技术设施内容不全;针对性、实用性、指导性不强,甚至存在严重错误;二是没有严格落实会稿、审批责任制度,对一些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重大问题产生的原因未进行深入分析,提出的一些防范措施不符合规程、标准的要求;三是未严格执行工作程序化管理制度,对作业规程、操作规程及安全技术措施不严格审核,审批把关不严,对其中存在的明显不足不能及时发现并纠正。

根据《煤矿安全监察条例》第四十七条之规定,提出加强和改善煤矿安全管理的建议如下:

一、建议你师在大黄山豫新煤业有限责任公司一号井停产整顿期间,组织调研组(工作组)对其存在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进行调研,并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督促加强和改善安全生产管理。

二、建议你师组织专家或委托有资质的中介机构,对大黄山豫新煤业有限责任公司一号井提升运输系统、瓦斯防治等重点环节的可靠性、安全性进行评估。

三、建议你师加强对所属煤矿的监察力度,严厉打击非法、违法违规行为,确保安全生产。

兵团安监局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053519984a73f242336c1eb91a37f111f1850da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