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祖宗留下的白事规矩 1. 葬后三天,要烧“圆墓纸”;往后每隔七天烧一次,一个老人烧六七次,两个老人要烧满七七四十九天。最后一个七日为尽七,烧尽七时要把麻辫头,用火燎过;若要犯七,还须用白纸按亡者的年龄(一岁一个)糊制小白旗和一把小伞。小白旗沿路插至坟地,绕墓堆插一圈,坟头插小伞。如犯重丧,还要用纸糊个小棺材在下葬时一起埋掉。 2. 家里有老人亡故的,儿女要“服孝”;过年时,不能在初一“拜节”(拜年),不能张灯结彩,写春联要用蓝、绿纸、不能燃放鞭炮等,单亲过世服孝年半,双亲过世服孝三年。 3. 一周年烧新坟,三周年后转为正常祭祀。烧新坟要在清明节前一天,比正常上坟早一天。 以上就是老祖宗留下的白事规矩,这些规矩在现在看来可能有些繁琐或已不实用,但在当时的社会背景下,这些规矩都有其特定的意义和价值。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0561753f1937f111f18583d049649b6648d709c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