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山镇第二小学 家庭经济困难“三级认定”组织组成名单及职责 为认真做好我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认定工作, 保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补助政策落到实处, 结合我校实际, 特制定我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贫困补助三级认定制度细则。 一、组织机构及职能 对与农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免学费认定工作必须制定严格工作制度、规范工作程序,做到公开、公平、公正。为此我校实行三级管理负责制: 1.班级组织机构 以班级为单位,成立以班主任任组长,学生干部和学生代表(学生代表应具有广泛的代表性,一般不少于班级人数的 10%)担任成员的认定评议小组,主要职能是负责本班级农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免学费对象的认定与民主评议工作。 认定评议小组成立后, 其成员名单应在本班级范围内公示。 2.年级领导机构 组长 : 韩金枝 副组长:伊晓聪 成 员:宋燕 穆红梅 赵晓燕 王彤 王淑婷 张琦 杨晓宁 高娜 主要职能是负责审核各班级推荐上报的农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情况,提出拟确认为补助对象的农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名单, 并予以 公示。 3.学校组织机构 组长:黄树平 副组长:伊波 成员:陈菲 韩金枝 伊晓聪 田茂海 制定 主要职能是负责本学校农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认定工作, 本校农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补助对象认定的实施办法, 负责公示并审 批确认本校农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补助对象名单。 二、工作流程 1.以班级为单位需要申请认定为免学费对象的农村家庭经济困 难新生及在校学生,要如实填写材料,并附相关部门证明材料。 2.班级认定评议小组根据学生相关证明材料,对照本学校确定 的认定标准,并结合学生日常消费行为等情况,认真进行评议,确定 本班级农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补助对象名单, 由班主任签字后报学校 学生资助管理机构进行审核。 3.年级评议小组要认真审核班级认定评议小组申报的初步评议 结果。选择年级内的困难生补助对象。 4.学校学生资助管理机构根据材料及实际情况将农村家庭经济 困难学生补助对象初步认定名单, 提交学校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集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6dda90fb57270722192e453610661ed9ac51559a.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