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诺书 本人自愿申报、参加南京农业大学暑期社会实践团队,并将本次实践活动告知父母并征得同意。本人保证身体和心理状况适合参加本次社会实践,对本次社会实践的目的、性质、实践地的情况以及可能的风险有清楚的了解,详细阅读并全部理解教育部令第12号《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2002年9月1日生效)。 本人在此承诺: 一、在社会实践期间,本人保证将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纪律,严格执行学校关于暑期社会实践的各项规定,听从指导老师的安排,遵守团队纪律,并保证个人人身和财物安全,圆满完成团队实践任务。 二、保证做到以下几点: 入乡随俗,尊重实践地当地风俗文化;不单独出行;出门乘坐正规营运车辆;不到危险地方,如悬崖、湿地开展实践活动;不到河里、湖里游泳;不酗酒;不到歌舞厅等娱乐场所;不与社会闲杂人员交往;不到指定就餐场所以外场地就餐;不做与学生身份不符的的事情;不挑事,遇事不冲动,冷静处理;手机通讯时刻保持畅通;保持与家人和团队的沟通联络;遇身体不适等身体状况,立即就医并汇报家人和指导教师;实践结束安全回家或返校后,给团队负责人和相关指导老师报备。 承诺人: 联系方式: 时间: 年 月 日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05e1fc533e1ec5da50e2524de518964bcf84d2a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