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中学生英语竞赛(NEPCS)报考指南 考试介绍 | 报名时间 | 奖励办法 | 系列活动 | 命题范围 | 参赛对象 | 竞赛时间 | 竞赛题型 ◇ 考试介绍 全国中学生英语能力竞赛是全国规模最大的英语学科竞赛,是我国基础外语教育的重要奖励机制之一,是面向全国中学生举办的综合性英语能力竞赛。自从1991年至今,全国中学生英语能力竞赛已经成功地举办了14届,全国32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包括台湾在内)逾六千万名中学生参加了此项竞赛。 本竞赛旨在落实教育部教基[1999]1号《中小学生竞赛活动管理若干规定》文件要求以及教育部基教司关于中小学外语测试、评估手段改革的指示精神,在外语学科中实施素质教育,配合国家《英语课程标准》(实验稿)的实施,深化中学英语教学方法和测试方法的改革,激发学生学习英语的兴趣,鼓励英语教学和学习成绩优秀的师生。通过竞赛活动产生的统计结果和数据将为全国各地各类外语教学研究项目及课题提供参考和依据,从而检查和评估各地中学的英语教学质量,促进英语教学质量的大面积提高,加强学生对英语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的掌握,并在此基础上培养学生综合运用英语的能力,把中学英语教学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 ◇ 参赛对象 坚持自愿报名参加的原则,旨在激发全体参赛学生的英语学习兴趣,避免仅仅选拔“尖子生”参加竞赛,而把大多数学生排除在竞赛之外的做法。本竞赛不提倡举办任何形式的培训学校和培训班。本次竞赛的组织报名工作现已全面展开,竞赛以自愿参加为原则,全国各地中学生均可在本校报名参加。 ◇ 报名时间 2012年9月1日起开始报名,10月13日前报名结束。报名日程安排如下: 时 间 2012年9月1日—10月1日 2012年10月8日—10日 2012年10月11日—13日 内容 各参赛学校向所在县(市、区)教研部门报名 各县(市、区)教研部门向所在地(市)教研部门报名 各市(地)汇总材料并向省竞赛组委会上报参赛名单 ◇ 竞赛时间 本竞赛每年举办一次,初赛时间在每年的11月中旬(星期日),决赛时间在每年的12月中旬(星期日)。 2012年初赛将于11月11日(周日)上午9:00—11:00在全国各地同时举行; 决赛将于12月9日(周日)上午9:00—11:00在全国各地同时举行。 ◇ 竞赛题型 全国中学生英语能力竞赛初、决赛笔试满分均为150分(其中听力30分)。决赛设有口试,分值为30分,作为决赛附加分。笔试和口试方案和题目由全国组委会统一命制。 ◇ 命题范围 命题原则是依纲(现行英语教学大纲和新课标)靠本(现行课本)求新(多用新题型),既有同步性,又有水平度。各年级赛题以主观题(非选择题)为主,客观题(选择题)为辅,既考察学生的英语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又考察英语综合运用能力、学习能力和智力水平。 初 赛 命 题 范 围 年 级 教材 新目标英语七年级(上)1—10单元 仁爱版七年级(上)1—2单元 EEC六年级1—9单元 冀教版七年级(1)1—5单元 外研版(上)1—9模块 初中一年级 (七年级) 初中二年级 (八年级) 初中三年级 (九年级) 新目标英语七年级(上、下)及八年级(上)1—8单元 冀教版七年级(1、2)及八年级(3)1—5单元 仁爱版七年级(上、下)八年级1—2单元 初中第一册(上、下)、第二册(上、下)及初中第三册1—9单元 新目标英语七年级(上、下)、八年级(上、下)及九年级(上)1—9单元 冀教版七年级(1、2)八年级(3、4)及九年级(5) 注:(1)本表中未列的其它版本教材,均以2007年11月18日前所学全部内容为准。 (2)四年制初四学年学生可报名参加初三年级竞赛。但四年制初三、初二学生只能参加初三、初二年级竞赛,不能参加初二、初一年级竞赛。 决 赛 命 题 范 围 年 级 初中一年级 (七年级) 初中二年级 (八年级) 初中三年级 教材 新目标英语七年级上册全部内容 EEC六年级上册全部内容 冀教版七年级(1)全部内容外研版(上)1—14模块 仁爱版七年级(上)全部内容 新目标英语七年级(上、下)及八年级(上、下)全部内容 冀教版七年级(1、2)及八年级(3)全部内容 仁爱版七年级(上、下)、八年级(上)全部内容 初中第一册(上、下)、第二册(上、下)及初中第三册1—11单元 冀教版七年级(1、2)、八年级(3、4)及九年级(5)全部内容 (九年级) 注:本表中未列的其它版本教材,均以2007年12月18日前所学全部内容为准。 ◇ 奖励办法 1.奖励等级:本次竞赛设三种奖励等级:一等奖、二等奖和三等奖,全部为师生同奖,另设优秀组织奖。一等奖、二等奖和三等奖均通过各赛区的决赛产生,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竞赛组织机构根据决赛成绩确定。优秀组织奖颁发给竞赛组织工作成绩突出的各级教研部门、学校和个人。(总获奖比率为参加初赛人数的20‰:一等奖获奖比率为2‰,二等奖获奖比率为8‰,三等奖获奖比率为10‰)。 2.获奖证书:获一等奖的师生由全国竞赛组委会颁发荣誉证书和获奖证书,向其所在学校颁发奖状;获二、三等奖的师生由全国竞赛组委会颁发荣誉证书和获奖证书(一、二、三等奖均为师生同奖,优秀指导教师只限一人)。向获优秀组织奖的个人颁发荣誉证书,向其所在的单位颁发奖状。 3.奖励形式:荣获一等奖的师生和学校将在中国英语外语教学研究网站(www.tefl-china.net)、英语辅导报社网站(www.ecp.com.cn)和全国主要外语专业报刊上宣传表彰,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颁奖形式自定。 4.其他奖项:各省级竞赛组织机构经全国竞赛组织委员会同意后,可根据各地参加竞赛的实际情况,另外设置一些省级或市级必要的奖励或减少奖励等级和人数。 5. 参加本竞赛和本竞赛相关活动并获奖的中学生具备全国中学生最高英语综合能力,全国竞赛组委会将以适当的方式发布表彰,并向全国各高等院校推荐。获本竞赛指导教师奖是评职晋升和评优的重要依据。 ◇ 系列活动 2008年暑假期间将举办全国中学生英语能力竞赛全国总决赛,选手从2007年全国中学生英语能力竞赛一等奖的学生中择优产生。在全国总决赛期间将举办第十二届全国中学生英语演讲赛、第十二届全国中学生英语辩论赛和第二届全国中学生英语风采大赛等高水平的英语综合能力竞赛。从2008年全国总决赛中选拔出最优秀的60名中学生组成中国中学生代表团于2009年1月寒假期间赴英国参加为时两周的国际中学生英语冬令营和国际中学生英语演讲赛、国际中学生英语辩论赛等活动。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070392db5022aaea998f0fbe.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