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联系函 ******项目部: 对于贵项目部7号楼二十三层墙、柱、梁、板、楼梯,C30二级配于20**年5月6日19:45分我公司开始发售预拌混凝土到20**年5月7日上午8:31分,完成全部预拌混凝土的发货,共计时十二小时二十八分钟浇筑188立方。 而贵项目部反映该层混凝土有部分缓凝现象,我部门于20**年5月7日下午18:00进入7号楼施工现场进行现场调查时7号楼二十三层所浇筑混凝土已经全部硬化且有工人已将二十三层墙、柱模板全部拆除,屋面已置放大量钢筋及钢管。而后对于贵项目部反映人进行了详细了解后得出贵项目部于20**年5月7日上午9:40分施工完成后下午15:00左右进行放线时最后浇筑的部分有缓凝现象,在此我部门给出:因预拌混凝土终凝时间为六小时左右,贵项目部反映人在混凝土没有到达终凝时间进行施工作业从而判定为缓凝实则是没有到达终凝时间。 在此我部门对贵项目部提出以下注意事项: 一、 施工作业一定要在混凝土完全终凝后开始。 二、 对于主体的养护及墙、柱等竖向模板拆除时必须按照《预拌混凝土》GB/14902进行。 三、 加强混凝土施工时和施工后的监控。 希望我们加强合作!我单位将加强混凝土坍落度的监控做到贵项目部施工时有专门的技术人员现场监控,也请贵项目部与我们及时联络,及时解决混凝土在浇筑中出现的问题。 愿我们合作愉快! 发放人: 签收人: ******公司技术部20**年5月9日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07357c8cd6bbfd0a79563c1ec5da50e2534dd11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