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患者信息安全管理制度 为确保医院信息系统存储的数据信息安全可靠,特别是患者个人信息及诊疗信息的安全保障,特制定本制度: 一、本院信息系统的所有用户必须严格遵守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严格执行安全保密制度,对所负责的工作负责。 二、医院信息系统存储的信息和资源属于本院所有。 三、所有操作员均要设置自己的密码并经常修改密码。密码不得告诉他人,如果发生他人盗用密码进行非法操作的情况,由操作员本人承担责任。 四、操作员上机结束离开时必须退出系统,专人专用的计算机务必设定锁屏密码,离开时及时锁屏,避免其他人员进行误操作。换操作员时必须重新登录。 五、患者可知信息的查询范围包括:门诊患者由收费处应患者要求提供诊疗清单;住院患者由护士工作站系统应患者要求提供每日清单,住院患者结算出院时,由出入院结算处应患者要求提供住院清单。 六、任何人使用和调阅网络存档资料,均须经医务部等管理部门批准,由信息部门做好相关记录后,按规定履行手续方可调阅使用。 七、系统管理员负责注册用户、设置口令、授予权限,并适时加以修改,以便增强系统的保密程度。 八、本地工作站不允许存放与患者有关的任何信息。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074e9b7aa3c7aa00b52acfc789eb172ded6399b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