暨南大学交换暨南大学出国(境)交换学生选拔办法 暨南大学出国(境)交换学生选拔办法 为规范我校在校生出国(境)交换学生选拔工作,特制定以下选拔办 法: 一、适用对象 本办法所指的出国(境)交换学生是指基于校际合作协议,被选派到 国(境)外高校进行交流学习的学生。如为学院对学院、系对系签订之合 约,其交换对象限定为该学院的学生,由各学院或系依签约内容或对方要 求自行选拔,报国际交流合作处备案。 二、选拔原则 选拔工作坚持贯彻“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做到信息公开、流程规 范、阳光操作。 三、参与选拔学生的基本条件 (一)暨南大学全日制学生; (二)德智体全面发展,成绩优秀,综合素质良好; (三)具有较好的外语听说读写能力,语言水平达国(境)外高校的要 求; 四、选拔程序 选拔程序分为报名、初试、复试、录取四个环节。 (一)报名:由学生处根据国际交流合作处提供的信息,发布出国(境) 交换项目公告,符合报名条件的学生填写出国(境)交换学习申请表,并 经所在院系审核批准,交给学生处汇总。 (二)初试:由学生处组织专家, 对学生的外语语言能力进行测试。测 试分为笔试和口试两部分。初试过后,学生处根据学生的综合分数排名情 况,确定入围复试(综合面试)的学生名单。学生的综合分数由五项指标 组成:指标一为排名绩点(按照上一学年学分绩点和综合测评的专业排名, 进行百分比换算),指标二为综合测评分数,指标三为前两个学期英语 平均分,指标四为语言能力测试笔试分数,指标五为语言能力测试口试分 数。每项考核指标所占的权重系数分别为40%,10%,20%,15%,15%, 各项分数乘以权重系数再相加,即得出学生的综合分数。根据综合分数排 名情况以及每一交流项目录取人数的不同,按照1:1.5的比例确定每一交 流项目入围复试的学生名单。 (三)复试:由学生处组织专家对入围复试的学生进行综合面试,考察 学生的形象气质、语言表达能力、外事礼仪知识、爱国爱校意识、创新和 应变能力以及心理健康等方面的综合素质。面试小组由来自不同专业背景 的专家组成,每一专家独立打分后汇总算出的平均分即为学生的面试成绩。 (四)录取:面试小组根据面试成绩的排序情况来确定录取名单,并报 交换生选拔工作委员会审核批准。交流项目出现未报满情况时,可接受未 被录取的学生调剂,根据综合分数和专家面试成绩排名情况择优录取。 五、选拔机构 暨南大学交换生选拔工作委员会是出国(境)交换学生选拔工作的主 管机构。由国际交流合作处、学生处、教务处以及学院负责实施。 六、关于交换介绍、出国手续办理、学籍等本办法中未竟事 宜可参照《暨南大学交换学生手册》执行。 七、本办法由暨南大学国际合作处负责解释。 八、本办法自2021年11月1日实施。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07935bcc5beef8c75fbfc77da26925c52dc59190.html